专用车市场的发展趋势,专用汽车发展规划
1.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2.广州推出多项汽车业相关措施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
3.榆阳将打造西部地区规模最大汽车产业园|西部地区
4.智能化汽车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5.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未来规划
6.上海印发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
7.汽车发展趋势及前景
8.西安提出2030年汽车全面电动化 2025年个人购车新能源占比50%
加快推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对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服务管理力度等三方面提出了13条政策措施。明确到2025年,全省建成1000个重点充电示范村,基本实现“各市有示范县、各县有示范乡(镇)、各乡有示范村(社区)”的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充电服务网络,日益满足新能源汽车需求。到2025年,省域内国省干线服务区实现100%配置充电基础设施目标。到2030年,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精神,聚焦解决全省广大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居住乡村充电设施安装共享难、时段性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释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一)统筹规划布局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支持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统一规划布局县乡村公共充电网络,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有效衔接,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充电站“乡乡全覆盖”、充电桩“村村全覆盖”。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统筹布局,市场推动”原则,合理推进集中式公共充电场站建设,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站)、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沿线服务区(站)及出入口附近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物流基地、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示范乡镇”“示范村”;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规划布局充电桩建设。到2025年,全省建成1000个重点充电示范村,基本实现“各市有示范县、各县有示范乡(镇)、各乡有示范村(社区)”的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农村地区的充电服务网络,日益满足新能源汽车需求。
(二)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既有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改造,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区可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严格按照《河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标准》(DB13(J)/T 8463-2022)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推动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压实乡镇管理责任,加大对所辖村(社区)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一站式”协调推动和投诉解决机制。农村居住区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用户出具充电设施安装许可证明,协助做好现场勘查、施工、电源接取等工作,鼓励用众筹等多种创新模式建设农村居住区公共充电桩,可探索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合作的机制。引导农村推广“临近车位共享”“居住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共享模式。
(三)加大充电网络运营管理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地方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用地减免等专项支持政策。利用所属各级政府新基建专项债券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公共汽电车场站、汽车客运站和旅游景区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大用地保障、廊道通行等支持力度,应将充换电设施用电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农村电网的支撑保障能力,为新能源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提供可靠的电力支撑。到2025年,省域内国省干线服务区实现100%配置充电基础设施目标。到2030年,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四)强化智能有序充电等新模式推广应用。提升新建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和农村居住区新建充电桩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并将该功能纳入居住区新建充电桩必备条件,接受电网调控政策,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鼓励开展电动汽车与电网双向互动(V2G)、光储充放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研究完善充电桩峰谷分时电价及调峰辅助服务政策,支持各充电运营企业通过需求响应等方式,开展智能有序充电。
(五)探索推动农村充电桩+分布式光伏一体化运营模式。积极发展农村户用和分布式光伏,支持各地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旅游开发等,探索推动充电桩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停车场、加油(气)站等设施一体化发展。结合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探索充电桩+光伏开发共建共享新模式,通过土地及屋顶等资源入股、资金投入、吸收劳动力就业等实施项目联合开发经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增收。
(六)提升公共充电网络运营服务水平。结合农村地区充电设施环境、电网基础条件、运行维护要求等,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制修订和典型设计。加大计量检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充电计量准确交易公平。完善充电设施运维体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避免油车占用以及新能源汽车长期占用充电专用停车位,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利用技术手段对充电需求集中的时段和地段进行提前研判,并做好服务保障。公共交通、物流等行业建设大型充换电站时,应适当考虑配备储能设备,避免瞬时用电对电网造成的冲击。
二、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七)丰富新能源汽车供应。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通过差异化策略优化配置,开发更多经济实用的车型,特别是新能源载货微面、微卡、轻卡等产品。引导汽车企业精准对接乡村使用场景和出行需求,开发功能多样、可靠耐用的产品,保障质量安全,树立品牌形象。加快活跃新能源二手车市场,健全新能源二手车评估体系,对新能源二手车加强检查和整修,完善新能源二手车的销售、转让流程,鼓励企业面向农村地区市场提供优质新能源二手车。
(八)加快公共领域应用推广。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推广应用,因地制宜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公交、道路客运、出租汽车、执法、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支持力度。
(九)提供多元化购买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鼓励有关汽车企业和有条件的地方对淘汰低速电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以旧换新奖励。鼓励所属各级政府加强政企联动,开展购车赠送充电优惠券等活动。加大农村地区汽车消费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
三、加大对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服务管理力度
(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新闻报道、专家评论、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积极宣传,支持所属各级政府和行业机构组织新能源汽车厂家开展品牌联展、试乘试驾等活动,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联合产业链上游电池企业开展农村地区购车三年内免费“电池体检”活动,提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接受度。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宣传力度,支持企业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利用线上展厅、云端车展、直播卖车等新模式,加强与消费者的交流互动。
(十一)强化销售服务网络。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网络,引导车企及第三方服务企业加快建设联合营业网点、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维修售后服务下乡活动,提供应急救援等服务,缓解购买使用顾虑,让乡村居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鼓励高职院校面向农村地区培养新能源汽车维保技术人员,提供汽车维保、充电桩维护等相关职业教育,将促进就近就地就业与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效衔接。
(十二)加强安全监管。健全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体系,因地制宜利用多种手段,提升新能源汽车及电池质量安全水平,严格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配套供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条件,确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强化管理人员安全业务培训,定期对存量充电桩进行隐患排查。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并合理配备漏电保护器及接地设备,提升用电安全水平。
(十三)持续提升河北省新能源汽车综合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建立数据接入协调会商机制,充分吸纳车企、公交、物流公司、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等多方社会力量开展公共车辆、在运充电桩数据收集,保障数据接入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定期通过平台公告栏发布车辆购置优惠政策、奖补线上办理流程、联网通办“一站式”服务门店等惠民利企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应用。增加县域、乡村充电基础设施专题分析和运营监测功能,定期向社会公布县乡充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不断促进乡村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普及。
各市、县(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作为,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完善购买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确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续”,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环境,更好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一、国内汽车增长快潜力巨大,乘用车市场仍将继续扩大
1、按照目前的一个大环境来说,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同步加速发展的阶段,国内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将持续增长,国家也将继续出台有利于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加之二、三线城市及农村市场的汽车需求增加,预计我国汽车消费市场将进一步扩大。
二、我国将逐步由汽车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
1、我国给大家的一个印象是汽车制造大国,不过近年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知名汽车企业逐渐涌现,汽车生产核心技术和新技术逐渐为国内企业所掌握,出口规模逐年扩大,我国已经具备了向汽车制造国转变的基础
三、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发展主要方向
1、我国汽车保有量大幅上升,对资源的需求急剧增加,同时造成的空气污染也日益严重。受益于节能环保政策的推出,未来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行业将是新的投资增长点,也是未来汽车工业的发展方向。
四、我国汽车市场在全球地位越来越突出
1、随着我国汽车产销量的逐年增加,我国汽车工业在全球汽车市场的地位发生实质性变化,跨国公司在中国的产量占其总产量的比重越来越高;中国成为其利润的重要来源地和增长地,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战略决策机制将产生显著影响。跨国公司将会从产品研发开始注入更多的中国元素,未来还将针对中国市场专门开发新型汽车产品。
知识延展
一、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二、新能源汽车包括有:混合动力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燃料电池汽车(FCEV)、氢发动机汽车以及燃气汽车、醇醚汽车等等。2015年9月29日,国家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李克强总理强调,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 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三、2015年10月25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公告称,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向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直接配置。
四、2016年2月16日,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根据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统计,2016年1月,中国新能源汽车生产1.61万辆,同比增长144%。
广州推出多项汽车业相关措施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榆阳将打造西部地区规模最大汽车产业园|西部地区
易车讯 近日,广州市商务局发布了《广州市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稳链补链强链的若干措施》。其中包括了支持构建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近地化构建“432”汽车产业园区新格局、提升汽车产业链自主创新与核心竞争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强化要素资源供给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
一、支持构建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一)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发挥好由市领导任组长的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工作专班作用,梳理全市汽车零部件生产和供应情况,运用税务、海关、电力等大数据源加强产业运行监测,及时分析解决产业链供应链问题,主动预判各种风险挑战,积极应对“黑天鹅”“灰犀牛”事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等及各区政府)
(二)建立产业风险管理预案机制。强化统筹协调,迅速应对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风险,紧急状态下,在产业链供应链工作专班下成立应急工作组,建立市、区、企业三级线上线下“每日调度”机制。争取国家和省支持,推动供应链重点企业清单区域互认,支持清单内企业在本区域及跨省、市供应链物流通畅,保障其用电用能。加快清单内企业货物清关及转运,保障港口、航空、高速公路等各类运输通道畅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等及各区政府)
(三)深化实施“供应商AB近地化策略”。推动整车企业梳理关键核心零部件、重要物料“AB近地化”清单,支持可适配汽车零部件的电子、材料、轨道交通等领域企业纳入清单,政企联动开展产业链供需对接,吸聚核心供应商在本地及周边区域布局,共同补齐供应链短板。鼓励市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搭建集采平台,降低采购成本,提升近地化率,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供应链安全布局。
对新投资承担“AB近地化”功能或优质的制造类项目,市在区支持的基础上,视项目先进性、紧缺性等因素,对项目予以适当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及各区政府)
对“链主”企业牵头搭建的汽车零部件集采平台,支持平台引导整车企业及核心供应商等积极参与联合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提升近地化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四)建设专业化供应链物流体系。市区联动引进培育一批综合型重点物流企业和服务技术型重点物流企业,为固定客户以及大型商业客户提供全流程、全方位、全环节物流服务,提供管理、信息技术以及物流咨询和物流过程控制等支持协助。
认定一批汽车产业领域的“广州市重点供应链服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融资、人才落户等方面综合支持,优先纳入产业链和金融链合作清单,组织重点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供需对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建设一批与制造业融合且具有公益属性的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大型交通运输、生产制造企业将自营物流面向汽车产业等重点领域提供公共物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按相关规定对年度平台实际投入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等)
支持社会组织、物流公司等机构、企业参与协调跨省市运输、应急物资保障等问题。引导企业应用粤商通APP、广州企业12345热线等各类平台办理电子通行证。对于紧急响应且作出贡献的平台机构或物流公司,“一事一议”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国资委、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五)鼓励紧缺部件、材料适度库存储备。支持各区在汽车产业等大型工业园区自建云仓储、战略紧缺物资仓库等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基础设施,通过租金减免等方式吸引优质企业进驻运营并提供专业化、市场化仓储物流服务,鼓励扩大服务对象,拓展盈利模式。推动国有企业自建一批仓储设施,常态化储备紧缺部件和物料。引导汽车重点企业在一般性库存基础上,适当调高芯片、电子器件、重要原材料等核心零部件及关键资源的储备规模,提高供应短缺风险应对能力。支持一级供应商在广州地区建立二、三级供应商零部件仓库。
新建汽车产业园区须规划预留适当比例用地用于仓储物流。鼓励相关产业基金支持仓储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仓储设施建设、紧缺零部件存储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二、近地化构建“432”汽车产业园区新格局
(六)打造4个自主品牌创新基地。充分发挥属地车企牵头引领作用,大力建设番禺、花都、黄埔、南沙等四个“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自主品牌创新基地(电子集成系统产业综合基地)”,鼓励各区制定实施汽车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经济贡献奖励政策。统筹用好财税、人才、土地、能耗、环保指标倾斜等政策,一基地一方案推动差异化发展。(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
(七)建设3个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园。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等重点方向,按照零部件与整车产值比不低于0.5:1的中期目标,支持增城、白云、从化等区发展汽车电子等核心零部件产业。支持零部件产业园升级发展,打造区域性汽车检测及试验基地的产业服务中心、国际一流的汽车协同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相关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
(八)对口共建2个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用好帮扶政策,推动广清、广梅产业园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汽车整车和核心零部件企业,实施产业梯度转移。车企联动加快建设广深惠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协作办,广州对口帮扶梅州指挥部、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等)
三、提升汽车产业链自主创新与核心竞争力
(九)开展协同创新。推动车规级芯片设计、测试和生产,支持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整机控制三大平台以及“三电”核心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市科技部门每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不超过5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适配汽车零部件的相关企业开展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技术联合研发,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
(十)提升关键核心技术通用性。以汽车电子撬动电子产业整体发展,加强关联产业链的一体性和通用性。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通用零部件,增强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相关技术、产品的跨车型适配性和跨产业通用性,推动汽车相关研发成果延伸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
(十一)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筹划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循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园,开展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每个试点示范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亿元,同时给予试点示范项目5年贷款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十二)加大引优育强。着力强企补链,积极利用股权投资方式吸引项目落地,借“基”行事,以“投”促引,探索“投贷联动”模式。引进汽车核心零部件一级供应商,组织整车企业年度供应商大会。鼓励整车企业通过导入新车型、引进新投资等方式,提升产能利用率和用地效益。
支持新引进核心零部件企业优先纳入整车供应链体系,鼓励“链主”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协同加大技术和产品适配力度,“大手拉小手”促进新引进企业快速成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等及各区政府)
支持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的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提升,定期遴选一批优质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市“专精特新”企业资质评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等及各区政府)
支持引进新投资2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整车制造项目、新投资1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汽车及核心零部件领域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项目,市在区支持的基础上,视项目先进性、紧缺性等因素,对项目予以适当支持。对本地整车及零部件企业的增资或扩产项目视同新引进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等及各区政府)
(十三)推动“软件和硬件协同定义汽车”变革。鼓励整车企业搭建电子电气架构、整车基础软件、智能座舱软件、自动驾驶软件等全栈研发体系,重点突破高精度地图、软硬件整合和软件算法三大核心技术。支持整车企业前装、配置超前的硬件,通过在线升级持续获取软件服务增值。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L3自动驾驶及以上级别的车型,按照每个车型1000万元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
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十四)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拓展示范应用场景和规模,推动一批整车制造申请国家新能源汽车准入许可。
支持优化新能源汽车通行环境,新能源汽车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充电的,或进入中心六区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充电的,按相关规定享受免费停车优惠。出台新能源汽车应用、通行等方案细则,从市场需求侧引领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等)
支持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在个人领域推广应用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相关规定给予综合性补贴。建立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行动态监测机制,进一步深化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申请信息服务工作。支持汽车金融、二手车交易、维保美容、数据增值等后市场发展,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三电”维修等售后市场,探索建设汽车博物馆、汽车主题公园,弘扬广州汽车文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
支持建设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聚焦市政、环卫、物流等重点场景,加快燃料电池重型卡车、专用车、公交车示范运营,统筹使用国家、省、市各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关键零部件产业链技术创新和提升产业化能力、氢气供应、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等及各区政府)
(十五)支持动力电池技术突破。支持动力电池多元化发展,推动电池制造逐步向小轻型化、多样化、时长化、环保化发展。鼓励市内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对重点电池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等)
(十六)支持构建“一快一慢”充电设施体系。推动现有公共充电站点转型升级,鼓励超级大功率直流快充设施按加油站模式布点建设,在居住社区和地下停车场全面推进布局智能有序慢充系统。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快充设施和换电设施发展,统筹使用中央和省下达我市的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补贴资金,对超级大功率直流快充设施、换电站给予建设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
五、强化要素资源供给保障
(十七)保障用地用房。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将汽车产业项目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汽车产业项目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其中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的专项保障建设用地指标,未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的优先统筹保障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满足4个创新基地和3个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发展的用地需求。相关区政府应编制“4+3”基地园区规划,提出新增用地与存量盘活的土地资源整合方案,促进批而未供用地与项目用地需求衔接。支持汽车产业园内“链主”企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等市场主体的产业项目优先纳入新型产业用地(M0)试点。(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及各区政府)
推动“4+3”基地园区内村镇工业集聚区整治提升,针对性地建设一批与项目、企业、生产线精准对接的“量身定制”厂房和用于研发设计、中试测试等的“非标用房”。对解决企业用房较好的区,在建设用地指标、项目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加快推进园区周边道路、公交地铁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十八)加大资金投入。用好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的财政资金,通过股权投资、项目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产业稳链补链强链项目的扶持力度,推动4个创新基地和3个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发展。支持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广州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基金,吸引整车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社会资本参加,用于支持企业扩大生产,招引外地优质企业、项目落户我市。设立子基金跟投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项目,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充分利用市“链金合作”金融机构2300亿元授信额度,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十九)培育人才队伍。大力引进包括院士、海外科学家、科技型企业家等在内的汽车产业相关高层次领军人才,围绕汽车产业重大需求或关键技术难题,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穗创新创业。对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及高级管理人才,市、区统筹强化住房保障,各区按有关规定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建立面向全体汽车产业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构建政府、学校、企业和社会“四位一体”的汽车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广州市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人才联合会等社会组织的人才、技术、项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加强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学院、汽车相关学科专业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等及各区政府)
(二十)优化用能保障。重点保障汽车产业用水、用电、用气需求,加快汽车产业基地园区周边水电气网建设改造。落实国家、省有序用电工作要求,完善用电政企联动工作机制,实施错峰用电时,对重点汽车企业给予优先用电保障。统筹用好能耗指标、排放容量,保障汽车产业链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新建和技改项目的用能、排放需求,优先实施节能审查。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4个创新基地和3个核心零部件产业园建设,对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高能耗自主品牌汽车及零部件项目,差别化、精准化完善能耗考核方式和范围。分解下达节能环保约束性指标时为汽车产业链企业发展预留合理空间。疫情期间汽车企业尤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水、用电,可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广州供电局等及各区政府)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有关支持、补助和奖励等应按照规定程序纳入各相关部门管理的资金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等文件中执行。
通过易车App“查裸车价”功能可以查询到目前在售车型的各地“成交价”,如需更多数据(比如轿车/SUV/MPV、排量等信息),可以通过易车App查询。
智能化汽车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日,本刊记者走进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云乡色草湾村的榆林汽车产业园进行了参观采访。榆阳将打造西部地区规模最大的产业园,记者特此采访了榆林汽车产业园区的相关负责人,把榆林汽车产业园详尽的展现给大家。
“榆林汽车产业园区计划总投资240亿元,实行政府主导、行会协调、市场运作、园区管理的运营模式,立足榆林,面向陕西,辐射晋、陕、蒙、甘、宁等周边地区,着力打造西北地区规模最大、功能最多、品牌最全、服务最优、环境最美、信誉最好、国内知名的一流的现代化大型汽车产业品牌园区。”中共榆阳区委书记王成继告诉本刊记者。
据了解,榆林汽车产业园总占地面积18平方公里。整体布局分为先进制造区、现代服务区和竞技运动区三大功能区。先进制造区占地6.3平方公里,计划投资106亿元,以生产新能源汽车、机械装备等制造业为主;现代服务区占地6.7平方公里,计划投资94亿元,以汽车销售、维修保养、会展等为主,规划建设汽车销售区、汽配物流区、装潢维修区、综合展示区、配套服务区五大核心功能区,并同步引进工商、税务、金融、车管、医院、学校等机构,成为集汽车展销、美容、汽修、文化展示、产业配套服务等为一体的现代汽车服务区;竞技运动区占地5平方公里,计划投资40亿元,以汽车运动与休闲为主,建设国际二级赛道、越野汽车赛道、摩托车赛道、试乘试驾区等功能区。
去年7月25日,榆林汽车产业园开工奠基,通过近一年的建设,榆林汽车产业园已完成了一万多亩土地储备、地面附着物的清点和地形图测绘;完成了1980亩土地和2700亩林(草)地手续的报批;完成了可研、总规、环评、水资源论证、水保方案、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和园区整体道路设计。同时,省发改委将该项目列为全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将汽车产业园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列为今年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建设项目,给予了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汽车产业园,已成为榆阳现代服务业突破发展的强大引擎。
榆林汽车产业园规划建设期限为2011年至2020年,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两期建设。一期计划在2015年底完成,二期计划在2016年至2020年完成。园区建成后可实现年销售收入380亿元,年利税20亿元,提供就业岗位3万个,形成一个可容纳5万人口的现代化城市板块,将成为塞上汽车产业集聚发展的一块高地,和榆阳现代服务业突破发展的强大引擎。
目前,园区框架已拉开,完成了80%的土方工程,年内有望完成园区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并建成园区主要道路,进驻30家4S店。
陕汽榆林东方新能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苟海成告诉记者,他们公司的新能源汽车生产线项目就位于产业园整体规划中的先进制造区内,已经实现年生产新能源专用汽车2万辆左右,到2015年力争达到年产新能源汽车5万辆。
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力度,加快推进“一区八园”和“两大新区”建设,推动榆阳区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榆阳区委、区政府决定于今年8月15日——17日举办“榆阳区首届汽车博览会暨招商引资大会”。
届时,将在位于榆阳区东沙的榆林汽车产业园广场、位于昌汗界榆林沙漠公园的榆林汽车主题公园和榆林人民大厦举行新闻发布会、隆重的开幕式、汽车展销、汽车竞技活动、项目推介会暨签约仪式等。为八方来客全面宣传园区的政策环境、产业优势和发展前景,力争引进更多的项目和企业入驻园区,推动榆阳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未来规划
当前汽车产业发展成熟,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已成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我国正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国家多次出台配套政策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当前中国智能汽车数量超千万辆;推动智能汽车发展需要提升智能道路基础设施水平,试点城市先行发展发挥领头作用。
随着智能网联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汽车领域正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战略高地,我国智能汽车行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预计2025年中国智能汽车数量有望达2800万辆。
当前汽车产业发展成熟,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已成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我国正加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根据发改委于2020年2月发布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智能汽车是指通过搭载先进传感器等装置,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自动驾驶功能,逐步成为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的新一代汽车,智能汽车通常又称为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
整体而言,智能汽车是集中运用了计算机、现代传感、信息融合、通讯、人工智能及自动控制等技术,将环境感知、规划决策、多等级辅助驾驶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系统,是典型的高新技术综合体。当前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处于协同式智能交通与自动驾驶阶段;到2025年之后将处于智慧出行阶段。
国家多次出台配套政策标准推动行业发展
智能汽车是汽车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在此背景下,国家也多次出台配套政策标准推动行业发展。2021年2月,《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指出将加强智能化载运工具和关键专用装备研发,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智能化通用航空器应用。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2.0》指出到2025年PA、CA级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持续增加,到2025年达50%;C-V2X终端的新车装配率达50%。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加快构建形成综合统一、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
中国智能汽车数量超千万辆
对于当前我国智能汽车发展情况,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汽车销量为2531.1万辆,同比下降1.78%。根据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随着智能网联新车型的加速投放市场及潜在消费者对于智能网联认可度的提升,智能网联新车市场渗透率还将进一步提升,2020年渗透率将达到51.6%,经过测算,到2020年,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数量超千万辆,约为1306万辆。目前,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正处于加速发阶段。
试点城市先行发展发挥领头作用
推动智能汽车发展需要提升智能道路基础设施水平,2021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长沙、无锡等6个城市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发挥领头作用,推进引领全国的智能汽车示范应用和试点运营。
北京市出台《北京市智能汽车基础地图应用试点暂行规定》、《北京市智能汽车基础地图应用试点申请指南》等政策,规范智能汽车发展;上海市出台的《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打造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实现自动驾驶特定场景商业化运营试点。
预计2025年中国智能汽车数量有望达2800万辆
随着智能网联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汽车领域正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战略高地,我国智能汽车行业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车联网汽车的数量不断增加。据国家发改委预计,2025年中国的智能汽车渗透率达82%,数量将达到2800万辆。2030年将达到95%,约为3800万辆。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中国将在2020至2025年间实现低速驾驶和停车场景下的自动驾驶;2025至2030年间实现更多复杂场景下的自动驾驶。2035年中国智能汽车产业规模将超过2000亿美元,由此,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智能汽车市场。
——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智能汽车行业发展研究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
上海印发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
长城产品理念是“定位于全球市场,融汇最新技术,打造高质价比创新技术的精美产品”。下一步,继续发挥在皮卡和SUV领域优势的同时,开发更适合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轿车、家用车品种。 在轿车MPV体系,目前已成功研发出6个品种,“长城精灵”、长城“炫丽”、长城“酷熊”,“i7”、“长城迷你”SUV、MPV “嘉誉”,在业界引起震动。款款新品实现了高科技、前卫性、安全性和舒适性的完美统一。 在未来4年中,长城的综合投资将达100亿元,用于整车、零部件基地的生产设施、研发设施、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在SUV系列构筑1.8L至2.8L多个品种;在皮卡系列形成高、中、经济型全系品种;在轿车系列开发生产10款0.8—1.5升轿车,两款MPV。今后的长城轿车将有更多的新品问世,进入B级轿车领域。 长城注重汽车产业链的完善,现在规划中的零部件基地占地3600亩,届时一大批节能、环保的发动机、变速箱、汽车底盘、电器、车身、内外饰、模具制造等主要零部件配套产品在零部件基地落户,到2010年长城汽车的综合产能达到50万辆,销售收入300亿元。另外长城内部配套件企业收入200亿元,外围零部件产业群收入500亿元,形成当地经济1000亿元的规模,形成气势恢宏的汽车产业群。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大型股份制民营企业,也是国内规模最大、品种最多的皮卡专业厂。多年来,公司以“每天进步一点点”的经营理念和实践,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连续四年在国内同行业中保持了第一的市场地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国内皮卡第一品牌。在同行业中创出了市场占有率、产销量、销售收入、产品品种、出口数量、国际质量认证、服务网络、企业综合实力等8项第一。 在品质上要向高档车看齐,在价位上要适合中国国情。以超值的性价比提升品牌形象,引领、推动全行业的发展,是长城汽车的一贯宗旨。公司按照“生产一代、改进一代、预研一代、储备一代”的产品战略发展规划,加快新产品开发,不断调整产品结构,适时推出用户满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 目前公司拥有“迪尔”、“赛铃”两大系列皮卡、“赛弗”SUV、“赛影”运动型多功能车、7-12米的大客车、“大脚兽”越野车、牵引车、旅居车、专用车等9大系列品种。在两大系列皮卡中,仅“迪尔”系列就分为标准双排座皮卡、双排座大皮卡、一排半皮卡、大小单排皮卡、厢式皮卡、中双排皮卡等6大类,在同行业中,品种最全,独树一帜。被业界称为“中国皮卡大全”,具备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长城大中型系列豪华客车是长城公司引进国际一流技术精心打造的产品,2003年4月中旬一次性通过国家“3C”认证。现有8大产品系列,车型覆盖7~12米,45个品种;其中中型高一级品种8个、大型高一级品种10个。长城客车刚推出不久,就打入国际市场,持续出口国外,在业界引起很大反响,并和国内的众多客运、旅游公司建立合作关系。
2003年通过技术进步,深度开发,对现有车型实现更新换代,在“新赛弗”亮相市场同时,两款全新的“赛影”运动型多功能车,6款新型金迪尔皮卡和四款新型皮卡陆续投放市场。长城汽车将以全新的面貌齐头抢占皮卡、SUV、大客车几大市场。一系列差异化的产品,引导了皮卡、SUV新潮流,再次与同行业拉开了距离。 品牌是企业抵御市场风浪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长城汽车为提升品牌形象,把“一切以用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落实到每一个细小环节。除恪守服务承诺外,根据用户需求,经常性的开展专题服务活动,以此作为长城汽车的取胜之道。
多年来,长城汽车把握市场需求,以不断求新的营销服务策略,终端制胜,把握了市场竞争环节上的主动权。售后体系以其方便、快捷、负责、多网点、高标准的服务赢得了用户的赞许。遍布全国各地的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是长城汽车具备了从产品到市场的整个价值链的竞争优势,获得了良好的用户口碑,有效的塑造了长城“中国皮卡第一品牌”形象。 在今后的发展战略当中,长城将继续在皮卡、SUV行业发挥优势,做精做强做大。对长城491QE、GW4G24汽油发动机、GW4D28柴油发动机、前后桥等上游配套资源的技术改造、质量提升、更新换代进行有效整合,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更大的实绩回报国家、回报社会。 全球业务2008-06-06 18:52在国际市场,长城汽车已连续9年保持了中国汽车出口额第一。目前,销往全球121个国家,其中实现批量出口的高达81个国家,并一直保持强势增长,07年长城汽车实现出口5万辆,两年后,内外销比例将达到1:1 。 建立了相应的展厅和维修服务中心,形成了稳固的国际营销网络。
长城汽车海外战略向全方位纵深发展,在出口的“质”上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已由过去的“单纯的整车贸易”转为“系统地做海外市场”,品牌建设、销售和服务网络拓展、技术输出、建立配件中心库、海外建厂等项目全方位开展。
2006年9月,哈弗CUV首次批量出口意大利500辆,2007年6月再次出口300辆,9月出口400辆;
2006年8月,被国家商务部和发改委授予“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称号。
2006年4月,长城汽车被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评为“推荐出口品牌”;
长城针对海外市场的售后服务活动——Victor (威科特)计划启动,目前已在海外市场建立了800余家维修网点,并将保有量较大的区域服务半径控制在300公里以内,走在了中国汽车行业的前列。
现在的长城汽车,拥有先进的开发设备及成体系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已成为了具备发动机和整车独立开发能力、国际先进水平、国内一流的汽车技术研发企业。公司的研发能力体现在海外上,是产品“一国一策” “点菜式开发生产”。长城面对的是80多个国家,产品不仅质量要符合各国的质量标准和有关法规,产品也是根据各个国家的不同需求、特点,品种繁多,花样复杂,有针对中东、非洲的高温的、有针对俄罗斯等高寒的。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蒋雷和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第一副会长张钰晶对长城汽车的出口给予了高度评价。汽车专家贾新光曾评价说:“如今的长城汽车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跨国公司。”
长城汽车总经理王凤英说:“海外是一个非常广阔的市场,各国对汽车差异化的需求为中国民族品牌提供了更多的市场,只要我们产品做得精美、有针对性,前面就是一片蔚蓝的大海。长城汽车定位全球市场,以国际化的品质标准作为产品研发和生产的重要依据,致力于为消费者打造引领时尚潮流、具有创新技术、高质价比的精美产品。” 在创,被发改委授予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研究院拥有先进的开发设备及成体系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具备了皮卡、SUV、MPV、轿车四大体系以及动力总成的开发设计能力,可同时展开十多个车型的同步开发,具有整车和零部件的试验检测分析、CAE分析能力及整车造型能力。 在研发硬件建设上,长城汽车做了一般企业难以做到的事情,特别是试验中心、试制中心、模具中心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在中国汽车企业中非常罕见。国内最大的模拟环境排放实验室、整车和零部件疲劳实验室、先进的发动机研发实验室以及汽车碰撞实验室、道路试验场等尖端设施已达到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水平,为持续的自主创新夯实了坚定的基础。 2006年,在“中国汽车50年自主创新成果大典”活动中,长城汽车荣获六项创新大奖。
试验中心长城汽车试验中心,作为国家认可实验室,可完成汽车整车、汽车底盘、发动机、汽车零部件、汽车电器、金属材料和非金属材料等产品的性能检验、可靠性试验、振动试验、振动噪声试验、疲劳试验、破坏性试验、环境模拟试验以及其他特殊性能试验,可参与汽车试验技术的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活动。
造型部造型部拥有模型制做平台二块,评审模型用旋转平台一块,并拥有国内先进的双悬臂三坐标测量机, FARO柔性三坐标测量机(便携式测量手臂)& Kreon激光扫描系统和ATOS三维光学数字化仪,造型部负责效果图绘制、油泥模型制作、测量扫描和Alias三维建模的全部工作。
仿真中心 CAD/CAE/CAM整车工程和制造分析仿真中心,投资1500万元, 拥有40台IBM工作站并联计算机机群组成的专用机房,可进行整车的碰撞,结构强度、刚度,NVH模态分析,整车空气动力学分析,操稳模拟等各种CAE分析计算,并拥有ABAQUS、HyperMesh、Nastran、VPG、LS-DANA、Star-CD、ADAMS等前后处理及分析软件。
模具中心 整车模具研发中心,投资2亿元,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现拥有大型数控加工设备22台,大型调试设备7台,图形工作站120台,并配备了UG、CATIA、DELCAM、CIMATRON、DYNAFORM等模具加工及模具设计专业软件。具备独立建型、冲压工艺分析、模具设计、实型制作、数控加工、模具的装配调试的能力。
汽车发展趋势及前景
为加快推进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世界级汽车产业中心,11月13日,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实施计划》(实施期限为2020-2023年)。
来源:上海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
根据《实施计划》,到2023年,上海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现“百站、千亿、万辆”总体目标,规划加氢站接近100座并建成运行超过30座,加氢网络全国最大,形成产出规模约1000亿元,发展规模全国前列,推广燃料电池汽车接近10000辆,应用规模全国领先;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整体发展水平达到国际领先,关键技术实现自主掌握,创新产品推向全球市场,氢能基础设施趋于完善,推广应用规模持续扩大,核心竞争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创新生态基本形成。
为了达成上述目标,《实施计划》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应用创新、环境创新四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任务,总结起来为:
(一)技术创新,自主可控:1、突破燃料电池整车技术;2、攻克系统核心部件技术;3、掌握氢气制储运加技术;
(二)产品创新,打响品牌:4、推出自主品牌产品;5、培育头部创新企业;6、研发智能专用装备;
(三)应用创新,扩大规模:7、扩大示范应用规模;8、创新应用商业模式;9、加强长三角应用联动;
(四)环境创新,构建生态:10、提速加氢站建设;11、完善氢气供应保障;12、强化服务平台建设;13、健全标准规范体系;14、创建特色产业园区。
在培育头部创新企业任务中,《实施计划》重点提到,加快培育10家以上国际知名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积极引入国内外燃料电池产业链企业总部机构或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支持企业通过开展兼并收购等活动,重组整合上下游产业链,加快发展壮大;重点支持上汽集团成为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燃料电池乘用车、商用车制造龙头企业。
近期,北京、广州等地接连出台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新政。同时近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也提到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若各地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未来3年有望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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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提出2030年汽车全面电动化 2025年个人购车新能源占比50%
汽车发展趋势及前景包括市场重心改变、产业新革命、集群体系建设完善、智能汽车热潮、电动化趋势加快这五个方面。
1、汽车市场的重心将有所改变。
近年来,虽然世界经济发展步伐有所放缓,但全球汽车产销量依旧保持稳步增长态势,且未来这一趋势有望得以延续。
2、技术创新将带来汽车产业新革命。
经过不断丰富和补充,全球主要国家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推广使用、配套设施建设和政策支持体系。
3、汽车产业集群体系建设将日趋完善。
国内汽车产业布局将基本完成。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国内汽车产业规划布局已基本确定。
4、智能汽车将持续处于一个热潮。
以不同时代的消费者对自动驾驶感兴趣的差别为例,90后感兴趣和非常感兴趣的人超过了30%,00后则更加关注。
5、电动化的趋势比原来预想要快很多。
2014年称之为“电动化元年”,之后几年电动化汽车快速发展。这一轮的变化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到目前,是在一个高位。
汽车的分类
1、乘用车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乘用车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乘用车分为以下11种车型。主要有: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舱背乘用车、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短途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专用乘用车。
2、商用车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并且可以牵引挂车,但乘用车不包括在内。主要有:客车、半挂牵引车、货车。
易车讯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内容显示,计划到2025年将西安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注册个人购置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0%左右,到2030年全面实现电动化。以下是意见原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的有效途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工信部等14个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装〔2020〕159号)、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门关于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产业〔2020〕202号)等文件精神,抢抓机遇,加快构筑汽车产业发展新优势,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思路
深入贯彻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紧扣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自主培育和引进合作并重,强化整车整机带动、创新引领、应用牵引,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化、产业基础高端化;依托龙头企业,持续补链、强链、延链、增链、稳链,培育聚集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链关键零部件配套企业,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将西安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产业发展实现“一跃升四突破”:
(一)产业规模实现新跃升。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占全市汽车制造业的40%以上,产销规模稳居全国前列。
(二)核心竞争力提升取得新突破。整车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千瓦时/百公里,市场推广规模全国领先。
(三)关键领域发展取得新突破。高级别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新能源汽车与交通、能源、信息通信等深入融合发展。
(四)品牌培育打造取得新突破。培育国际、国内知名的汽车品牌,打造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核心零部件企业,形成市场认可度高、核心竞争力强、产品多元化的西安新能源汽车制造品牌。
(五)绿色交通体系取得新突破。“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提高,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万辆左右;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提升重载货车、工程车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力争到2030年全面实现电动化。
三、发展重点
(一)加快新能源汽车迭代升级。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为方向,强化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布局智能网联汽车、氢燃料汽车等引领产业未来发展的关键领域,推动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多技术路线并重,实现乘用车、商用车及专用车全系列多元化发展。
(二)提高产业链稳定性竞争力。着力构建安全可控、层级合理、供给全市、配套全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以整车需求为牵引,做强动力电池,做大电机、电控,破解“卡脖子”瓶颈及短板弱项,形成全产业链集群化发展。
(三)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进全市汽车电动化,持续提高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制定相关标准和完善监管体系,营造良好的使用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发展壮大整车规模
1.扩大新能源乘用车领先优势。大力支持比亚迪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动比亚迪发挥新能源汽车技术领先、品牌领先、市场领先优势,支持企业DM-I超级混动和纯电动并行发展,推出更多具有竞争力的新车型,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依托现有基础,积极引进国际高端品牌和造车新势力,进一步扩大全市新能源汽车产能。鼓励支持西安吉利加大研发投入,及时推出更多性能优异、性价比高的车型产品,抢占市场,充分释能。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乘用车基本形成高、中、低端全覆盖,纯电动与混合动力多路线,轿车和SUV全系列发展的格局。(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投资局)
2.推动新能源载货车规模化量产。鼓励支持陕汽、比亚迪加快产品结构优化,加大纯电动、氢燃料、无人驾驶重卡的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针对不同用途、不同工况、不同需求,丰富系列、拓展车型、加快推广。支持专用车企业针对电动汽车特点,做好现有产品升级换代,加快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制上市,做专做精新能源专用车。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载货车实现多技术路线并举、产品系列全覆盖、产销规模行业领先。(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加快新能源客车投产释放产能。支持比亚迪纯电动客车基地充分释放产能,依托品牌优势、营销渠道,丰富客车品种,实行定制化生产,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实施品牌培育工程,以公交、旅游观光车、通勤车等市场为重点,研发生产适应城市和农村不同使用条件、耐用、经济的城镇客车系列产品,激发现有客车企业的发展潜力,大力培育特色客车自主品牌,不断做大新能源客车制造产业规模。(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二)贯通产业链供应链
1.做大做强动力电池产业。推动比亚迪、三星环新等企业持续放量和提产扩能,加快比亚迪刀片等新型动力电池、北汽双园等高端动力电池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汽车动力电池形成配套西安、供应全国,产销规模居全国前列的发展格局。(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投资局、市发改委)
2.培育拓展产业链体系。围绕整车需求牵引,坚持政策引导、企业主导、园区承载,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系统等“三电”核心部件企业,以及车联网、车规级芯片、汽车电子电器等关键核心部件企业,补齐短板弱项,形成自主可控、层级合理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投资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构建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优化产业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区域,持续强化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加快标准厂房建设,优化园区“软硬件”实力,创新入园政策,不断提高园区承载能力,通过整车带动、服务吸引,力促一批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聚集发展,打造1—2个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关键零部件产业集群。(责任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投资局)
(三)强化突破关键领域
1.加速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以新能源汽车作为智能网联技术率先应用的载体,支持和推动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企业跨界协同、跨领域融合。发挥全市科研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支持高校、企业、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重点联合攻关复杂环境融合感知、智能网联决策与控制、信息物理系统架构设计等关键技术,突破研发车载智能计算平台、高精度地图与定位、车辆与车外其他设备间的无线通信(V2X)、线控执行系统等核心技术和产品。积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试点示范应用,支持西咸新区、高新区、航天基地等区域,率先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和测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航天基地管委会,相关区县政府)
2.布局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整合高校科研机构、汽车企业以及制氢运氢等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重点推进燃料电池电堆、超临界水蒸气制氢等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产业化应用。支持推动陕汽等整车企业,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研发试验、适应性改进,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示范,探索研究市场运营商业模式,加快产业化步伐。(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陕汽、比亚迪、法士特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高水平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等,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产学研联合攻关,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关键环节、瓶颈技术,突破整车控制、车身轻量化、电动汽车底盘、动力电池设计、电池正负极材料、驱动电机及控制器、智能驾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支持龙头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参与国内外、行业标准起草,引领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突出产业市场拓展
1.推动公共领域汽车全面电动化。巩固公交车电动化成果,加快出租车、网约车全面电动化进程,加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采购需求管理,鼓励其带头使用和扩大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比例。稳步提升驾校和考试车辆、物流配送、环卫、工程建设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2021年起,新投运的绿色物流转运中心城市配送转运车辆全部采用纯电动车;2022年起,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全部实现纯电动。到2024年,现存非纯电动公交车、出租车基本完成淘汰或退出;到2028年,非纯电动网约车全部完成退出。鼓励渣土车、环卫车等电动化,2022年底前争取向市场投放1000辆小型电动建筑垃圾运输车;力争到2025年,渣土、环卫(中小型)、搅拌、城市客运、景区、通勤、物流、驾校和考试等车辆实行电动化替代。(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文化旅游局、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鼓励私人领域推广使用。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停车便利、不限行、充电桩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整车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力度,普及新能源汽车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知识,进一步加大渠道建设和促销力度、开展“以旧换新”等模式,让利消费者,促进私人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健全市场流通机制,鼓励新能源汽车二手车交易并完善鉴定评估机构,不断壮大交易份额。到2025年,私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力争全市新增注册个人购置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50%左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3.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原则,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鼓励融资租赁等新型商业模式,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到2022年,全市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根。力争到2025年建成投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350个、充电桩20000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强化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安全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做好动力电池、充电设施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支持制定新能源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安全检测标准,逐步推动动力电池针刺试验等综合测试工作。加强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管理,督促指导有资质的回收拆解企业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和故障应急处置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消防、救灾和人员疏散等重大应急事故。(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汽车产业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负其职,协同推进,研究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全市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汽车专项资金向我市汽车项目倾斜支持。用活、用足先进制造业强市等相关政策,继续兑现落实现行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补贴政策,实施三环内新能源物流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交通管理措施,研究制定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银行、担保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并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
(三)强化人才保障。依托我市科技资源优势,加快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机制,鼓励企业与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陕西交通运输学院、西安汽车职业大学等院校合作共建培训基地,提高专业技能人才实践能力。发挥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作用,探索“订单式”人才培训机制,对操作人员加强针对性技能培训。
(四)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完善督查督办举措。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将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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