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是什么意思,高档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是什么
1.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有哪些?
2.汽车消费税起征点是什么
3.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收?
4.大型商用客车征收消费税吗
5.销售自产小汽车征收消费税吗
6.汽车消费税征收有什么环节
法律分析:是的。消费税是价内税,是在汽车生产环节征收的,由生产商缴纳,必然包含在价格内的。售价(不含增值税)超过130万元的超豪华乘用车在零售环节加征10%消费税,是在零售环节向销售商征收的,也是包含在价格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有哪些?
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有生产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批发环节。消费税的意思是以特定的消费品产生的流转金额而计税所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费税征收的生产环节是指生产者在销售时纳税,也就是说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物品。但是并不包括企业自产自用的商品,除去自产自用的情况。其他说生产售出的商品都要征收相应的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汽车消费税起征点是什么
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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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主要在生产环节,在进口环节、零售环节和批发环节只有少数几个项目。特殊应税消费品包括超豪华汽车、金银首饰和香烟。超豪华汽车将需要在零售层面增加;金银首饰只在出售时征税;香烟需要按批发价格收费。
具体而言,进口应税消费品需要在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卷烟除了在生产环节要征收消费税外,还需要在批发环节征收;金银首饰只在零售层面被征收消费税。除了消费税是在生产环节征收之外。
更多详情请点击:消费税不同于增值税,因为消费税基本上只在生产阶段征收一次。因此,消费税只对在国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征收。这意味着制造商不是按生产量,而是按销售量缴纳消费税。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中也存在销售情况。例如,企业购买的非应税消费税产品与应税消费税产品一起销往国外,则需要缴纳消费税。同时应税消费品对于连续生产的非应税消费品,在转移环节也是要征收消费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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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汽车网财政部下发给海关部署《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指出:对我国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外国驻华机构及人员、非居民常住人员、政府间协议规定等应税(消费税)进口自用,且完税价格130万元及以上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按照生产(进口)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10%)加总计算,由海关代征。
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上述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对于11月30日(含)之前已签订汽车销售合同,但未交付实物的超豪华小汽车,自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纳税人持已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按规定备案的不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未备案以及未按规定期限备案的,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陈杰2)
大型商用客车征收消费税吗
我国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环节在什么时候
我来回答: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2.委托加工环节
(1)委托加工的界定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
(3)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4)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5)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6)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3.进口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4.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纳税。
5.批发环节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菸的“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菸草批发企业将卷菸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的从价税;批发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扣除卷菸中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但愿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那笔者就不胜感谢了。
特此回答!
消费税在什么环节交
消费税纳税环节有生产环节加工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移送环节
零售环节计征消费税的有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其镶嵌首饰。另外,在卷菸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卷菸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税
生产出厂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比例税率:甲类卷菸56%,乙类卷菸36%,定额税率:每支0.003元;
批发环节(指批发商向零售商出售):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0.005元每支
目前,我国分别对什么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金银珠宝以旧换新可以按纳税人实际收款额做为消费税纳税额计算了。其它的商品就不珐了。
消费税是在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征收,只征收一次。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销售上述商品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在零售环节征收的只有金银首饰。
消费税应该在哪个环节缴纳
消费税纳税环节有生产环节加工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移送环节 零售环节计征消费税的有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其镶嵌首饰。另外,在卷菸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珠宝饰品在什么环节征收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函1997306号)规定,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贵重首饰包括: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税率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1994]95号规定,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贵重首饰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
零售是指销售给使用单位或个人的业务,税率5%。
化妆品应该在哪个环节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 规定,一般应税消费品均在进口、生产销售、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化妆品也不例外。
特殊的,卷菸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什么是消费税?消费税是怎样征收的?
消费税是 *** 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销售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这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的税率进行了调整。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
消费税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怎么理解
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之后,除个别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外,再继续转销该消费品不再征收消费税。但无论在哪个环节征税,都实行单环节征税,以零售环节为纳税环节的应税消费品,在零售环节以前的诸环节都不征收消费税。这样既可以减少纳税人的数量,降低税款征收费用和税源流失的风险,又可以防止重复征税。
哪些是只在生产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纳税人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应该在生产销售环节纳税。只有金银及金基银基或者金银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卷菸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销售自产小汽车征收消费税吗
豪车汽车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购车总额(含增值税金额)除以
1.17乘以税率(10%)等于应缴豪车消费税。
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汽车消费税进行了调整,将轿车和越野车子目合并成乘用车。同时,在各个排量的消费税税率上也做出了调整,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通知表示,排气量在
3.0升至
4.0升(含)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
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排气量在
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新增的消费税不再只针对厂家生产环节来征收,零售环节也将被征收。在零售环节被征收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的乘用车,还需缴纳按照排量划分的生产环节汽车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按照消费税法规定,消费税只对摩托车,乘用小汽车以及中轻型商务客车征收,大货车不征收消费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汽车消费税征收有什么环节
汽车销售销售超豪华小汽车需要缴消费税,其他小轿车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小汽车是在生产环节缴纳增值税,要注意对生产环节的理解。
消费税征税环节中的生产环节,并不是指该消费品在生产线上就征税,而是针对生产企业而言的,对于生产企业生产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出来以后的出厂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这是生产环节的含义。
而汽车销售公司代销小汽车不是生产环节,因此不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批发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消费税奢侈品
消费税奢侈品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征收管理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除委托加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
消费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个人加工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卷烟批发除外);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
《车辆购置税法》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经常了解各种税收的朋友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各种税是非常的多的。不管是在哪个消费产品,那么拥有汽车的朋友就知道,汽车也是有消费税的,那么有哪些环节呢?下面我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消费税(Consumertax/Excise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范围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小汽车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一)小轿车:是指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 (二)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 越野车的征收范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 (三)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 小客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 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车、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电池、涂料[3][3]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二、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电池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电池,是一种将化学能、光能等直接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电极、电解质、容器、极端,通常还有隔离层组成的基本功能单元,以及用一个或多个基本功能单元装配成的电池组。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 一、原电池 原电池又称一次电池,是按不可以充电设计的电池。按照电极所含的活性物质分类,原电池包括锌原电池、锂原电池和其他原电池。 锌原电池。以锌做负极的原电池,包括锌二氧化锰原电池、碱性锌二氧化锰原电池、锌氧原电池、锌氧化银原电池、锌氧化汞原电池等。 锂原电池。以锂做负极的原电池,包括锂二氧化锰原电池、锂亚硫酰氯原电池、锂二硫化铁原电池、锂二氧化硫原电池、锂氧原电池、锂氟化碳原电池等。 其他原电池。指锌原电池、锂原电池以外的原电池。 原电池又可分为无汞原电池和含汞原电池。汞含量低于电池重量的0.0001%的原电池为无汞原电池;其他原电池为含汞原电池。 二、蓄电池 蓄电池又称二次电池,是按可充电、重复使用设计的电池;包括酸性蓄电池、碱性或其他非酸性蓄电池、氧化还原液流蓄电池和其他蓄电池。 酸性蓄电池。一种含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包括铅蓄电池等。 铅蓄电池,指含以稀硫酸为主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 碱性或其他非酸性蓄电池。一种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包括金属锂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铁镍蓄电池、锌氧化银蓄电池、碱性锌二氧化锰蓄电池、锌氧蓄电池、锂氧蓄电池等。 氧化还原液流电池。一种通过正负极电解液中不同价态离子的电化学反应来实现电能和化学能互相转化的储能装置,目前主要包括全钒液流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是通过正负极电解液中不同价态钒离子的电化学反应来实现电能和化学能互相转化的储能装置。 其他蓄电池。除上述、、外的蓄电池。 三、燃料电池 燃料电池,指通过一个电化学过程,将连续供应的反应物和氧化剂的化学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电化学发电装置。 四、太阳能电池 太阳能电池,是将太阳光能转换成电能的装置,包括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化合物半导体太阳能电池等,但不包括用于太阳能发电储能用的蓄电池。 五、其他电池 除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以外的电池。 附件2: 涂料税目征收范围注释 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 涂料由主要成膜物质、次要成膜物质等构成。按主要成膜物质涂料可分为油脂类、天然树脂类、酚醛树脂类、沥青类、醇酸树脂类、氨基树脂类、硝基类、过滤乙烯树脂类、烯类树脂类、丙烯酸酯类树脂类、聚酯树脂类、环氧树脂类、聚氨酯树脂类、元素有机类、橡胶类、纤维素类、其他成膜物类等。 以上便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