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汽车车船税减半年限,节能汽车车船税减半征收
是。
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
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车船税缴纳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车船税是地税的一种,是按照年度进行征收的,纳税的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纳税额按月份进行计算,一次性缴纳。很多车主为了避免在年底或者年初几种纳税,会在车辆年审的当月来对车船税进行缴纳,或者在纳税年度内提前进行缴纳车船税。
如果车辆的基本资料发生了变更等情况,或者需要重新调整与核定车辆营运税收的,或者申请车辆进行税额见面的,或者逾期并未及时缴纳车船税的,或者逾期并未及时缴纳车辆营运税收等情况的纳税人,在缴纳车船税之前,还应当先导车辆所属地税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或者调整手续,才能够有效的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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