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节能补贴最新政策解读,汽车节能减排补贴政策
1.燃料电池汽车取消补贴,用“以奖代补”迎“十城千辆”,靠谱么?
2.新能源汽车到底有哪些税收政策优惠?
3.买特斯拉有补贴吗
4.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据悉: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新能源汽车补贴额度比2016年降低20%,补贴最高上限由2016年的5.5万元下调至4.4万元。地方政府各级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的50%,而此前中央与地方财政补贴配比大部分为1:1,各大标题党媒体纷纷标题为“新能源车补贴额度今年减20% 至2020将个人补贴完全取消”等,今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板块也走势疲弱,跟随大盘纷纷回调,怎么看待这一政策的出台和对后期板块的影响?
其实这个坡度也就是市场此前传闻的版本,并无二致,我在之前的政策面把脉:锂电新思考一文有过解析,本文主要就相关政策影响和当前市场情绪背后作一解读。
2020将个人补贴完全取消:补贴退坡政策
这里的年度20%退坡是早已预料的,中规中矩,最具杀伤力的一条是同时规定地方补贴不得超过中央的50%,这样一来,实际能拿到的补贴下降幅度就远远不止20%了,举个例子:在北京去年续驶里程25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国家补5.5万,北京市再补5.5万。今年,“国补”降20%到4.4万,那么“地补”最多只有2.2万,相当于少补4.4万,下降幅度40%!对购车积极性影响不小。
此外,1月23日工信部发布国补新规后第一批补贴目录——2017《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型目录》(第一批)。去年5批目录正式作废。本批目录共包括185款新能源车型,其中客车74款,乘用车73款,专用车38款。分企业来看,北汽(29款,占比15.6%)、金龙(21款,占比11.3%)、比亚迪(19款,占比10.2%)、东风(17款,占比9.1%)、宇通(17款,占比9.1%)。很多去年能卖的车型因为不在第一批目录里面,不享受补贴,暂时没法卖,只能等后续批次,市场观望情绪浓厚。
2020将个人补贴完全取消:骗补惩处情况
2月4日,工信部网站公布了7家涉及“骗补”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分别是金华青年汽车、上汽唐山客车、重庆力帆乘用车、郑州日产汽车、上海申沃客车、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重庆恒通客车。并对7家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7家企业面临的问题不尽相同,诸如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未安装电池和电机控制器、未安装电池、电池安装不足、未安装电机控制器、电池电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驱动电机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不一致等等,可见监管层对新能源汽车的监管已经从大水漫灌进阶到精准打击,更加注重行业的健康发展。
加上去年9月财政部首次公布吉姆西、苏州金龙、五洲龙、奇瑞万达、少林客车5家企业详细骗补行为,并给予吉姆西“取消整车生产资质”的处罚,截至目前工信部已对11家骗补车企给予了行政处罚,1家直接取消资质,处罚力度较重。
在惩处的同时,发改委1月份也批复了两个新能源纯电动车项目,分别是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云度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海源机械有参股)和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两项目总投资达61.52亿元人民币,健康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针不变,恩威并施。
2017年开局之初,新能源汽车就面临补贴退坡、目录重审、骗补惩处等一系列凛冽寒风,这都是前两年企业不注重内修留下的历史欠账,其间经验教训值得企业和监管层好好反思。
2020将个人补贴完全取消:市场观察
1.市场观望情绪浓厚
一方面补贴下降带来的是成本上升,车企要考虑是否转嫁给消费者;一方面没有入围第一批目录的车型不敢卖,在等待后期目录。一季度新能源汽车销售冷淡,季节性周期和观望情绪是最主要因素。《法制晚报》记者报道称,北京新能源车的销售几乎停滞,对于部分指标即将到期,急于买车的消费者,也只能和经销商签订预售合同,要等最终售价公布后才能拿到车,一些消费者甚至要面临弃号的风险。
对于价格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大部分企业愿意贴这个钱。原因很简单,消费者不一定能接受车价上涨,毕竟这么多年,新车都是越卖越便宜,并没有越变越贵的例子。”但不排除个别车型轻微涨价的现象,新能源汽车未来应对补贴退坡之路唯有依靠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尤其是电池成本)。
一季度本身是新能源汽车销售淡季,各方面因素综合影响,不排除一季度产销量同比止步不前,但一个季度的时间放在整个产业跨度看,并不致命。
2.成长股被抛弃的时代
哪怕是熊市,成长股因为PEG支撑估值一直不便宜,自去年四季度以来,在缺乏新的刺激因素情况下,各个板块的成长性个股都不受待见,被主流资金所抛弃,阴跌不止,锂电池、新能源汽车也不例外,相反是周期性的黄金,有色,水泥,化工,钢铁,煤炭,稀土等轮番表演。
归属成长股的新能源汽车被暂时冷落数月也很合理,任何股价的运行都是涨跌周期交替反复,走走停停,有的在出现一个大波浪之后归于平静,甚至数年都翻不了身,有的则始终保持螺旋上升,回头看所走过的那些调整都不过是过眼云烟,不足挂齿。当下的成长股估值并不贵,只要找准那些成长性相对确定的个股,继续的调整或者下跌我们应该感到的不是恐慌,而是“终于等到这样的机会”这种感慨,罗马不是一天建成,茅台也不是一年涨几百倍的。
3.行业长远看法
王传福认为,退坡以后,从政策导向型转为市场导向型,企业要研究市场需求,要挖掘潜力,推动产品创新。的确,在补贴高的时候大家都想着赚补贴钱,一个塑料壳加四个轮子,再装块电池就可以骗补贴,来钱太容易,忽略了自我研发能力的提升,补贴下降根本目的也是为了促进企业由此注重内功的修炼,唯有市场形成真正的市场化竞争,才能健康发展,价格也才能下降。有位粉丝形容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扶上马,送一程,然后是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不是没道理。
当前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00万辆,未来指望每年翻翻不现实,稳一点,慢一点,伴随着一批伟大的企业成长起来。行业集中度提升、规模化趋势日益凸显,行业龙头市场份额提升,良币驱逐劣币,这是我们期望能见到的效果。
说到底,2020年完全不补贴只是一个新闻标题,背后并非这么简单粗暴的逻辑,立足当下,一季度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相关个股都不宜过高期望,而应该择机播种布局,等待未来的收获,股价涨跌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强扭的瓜不甜,顺应趋势定对策。
更多补贴政策的信息:
节能补贴取消,市场反应会促使新政策?
2021年将完全取消电动汽车补贴
燃料电池汽车取消补贴,用“以奖代补”迎“十城千辆”,靠谱么?
可以考虑买。
从目前炒作方向来看,有政策支撑的新能源依然是后期大资金主攻方向,从盘面表现看,新能源相关概念股已经蓄势待发,市场一呼百应,接下来1月底必然会继续一波强势反弹的大涨行情!将迎来绝佳机会。
01电能驱动时代
传统车的核心是燃油发动机,电动车的架构基于锂电池。
锂电池的成本占整车成本的40%,是最核心的零部件。宁德时代是国内最大的动力电池生产商,份额超过50%。全球份额超过20%,位列第一梯队。
国内的锂电池产业发迹于2013年。政策推动下,锂电池产业爆发,上游锂、钴金属资源疯狂上涨。
但彼时锂电池成本极高,续航太差,电动车体验远不及燃油车。市场接受度很低,产业迅速沉寂。
时间来到2020年,锂电池技术已相当成熟。下游特斯拉、蔚来、比亚迪等主流品牌爆卖,宣告电动时代呼啸而来。诸多传统巨头大象转身,疯狂抢购锂电池,让锂电池迎来真正的产业狂潮。
动力电池
锂电池是电动车上游最大产业,掌握了电池就相当于掐住了电动车的命脉。
锂电池的构造包括正极、负极、电解液和隔膜,都是市场关注的重点。
正极决定性能,是电池的最大成本。正极材料通常是金属化合物,包括锰酸锂,钴酸锂,磷酸铁锂以及三元材料等。
正极材料的核心是锂金属和钴、镍等小金属。赣锋锂业、华友钴业等资源企业位于最上游,受益明显。
负极材料中石墨是主流,包括天然石墨和人工石墨。国内石墨生产的主流企业有璞泰来和杉杉股份。
电解液起到传导离子的作用,是电池储蓄和放电的关键。当前电解液的主流材料是六氟磷酸锂,国内主要公司有天赐材料和新宙邦;
锂电隔膜的作用是将正负极分开,防止短路。湿法隔膜技术是市场主流,国内恩捷股份占有最大份额,星源材质排名第二。
技术路线
动力电池主流技术有两条,磷酸铁锂和三元锂。
磷酸铁锂锂电池,即使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优点是成本低、循环寿命长、安全性高;缺点是能量密度低、续航较短。
三元锂电池,即使用三元聚合物作为正极,我国是镍钴锰(NCM),特斯拉是镍钴铝(NCA)。优点是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长、更耐低温;缺点是成本高、循环寿命较低、不耐高温。
早期国家补贴指标依据能量密度,宁德时代发力三元锂路线,短时间快速崛起。
比亚迪深根磷酸铁锂,开发出刀片电池。去年出货量暴增,成为国内最大的磷酸铁锂电池生产商。
02电动车是国家意志
国家最早在2008年开始试点电动车,此后政策层出不穷。
早期电动车续航差,成本高,补贴后价格比燃油车还贵,根本没市场。
2019年以前,全球最大的电动车厂商是比亚迪。生产的大部分电动车并没有进入消费市场,而是政府买单作为公用事业,或者是以网约车运营为主。
新能源汽车到底有哪些税收政策优惠?
作者:yong?汽车分析师
在2019年补贴退坡后,新能源汽车市场掉头向下不复增长之势,补贴政策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影响巨大。燃料电池汽车仍是政策驱动型产业,补贴政策迟迟未见出台,极大地影响了企业发展热情和产业发展速度。在国际燃料电池汽车品牌加快进入国内市场之际,国家应加快制定相关政策体系,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以保护延续电动汽车市场的成果。
在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官方解读文件中,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政策仍犹抱琵琶半遮面:将选取部分城市开展示范应用,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有关通知仍将另行发布。
氢云链认为,四部委在补贴政策与解读文件中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
(1)国家判断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未成熟;
(2)选取部分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应用;
(3)取消购置补贴,调整为对示范城市的“以奖代补”,非入选地区购置燃料电池汽车将不享有国家补贴;
(4)各地区应侧重地发展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不应同质化发展。
氢云链认为,类似“十城千辆”的推广措施将再次出现,未来两年氢燃料电池汽车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另一方面,各地区氢能产业发展可能将由此进入分化阶段。由于取消购置补贴,入选示范名单的地区和城市将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竞争中获得极大优势,未入选的地区需要投入极大的财力物力才能平衡劣势。
定点示范,“十城千辆”再现?
在2019年初,氢能行业内就有国家将实施“十城千辆”推广计划的消息,以支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此外,行业内也一直有声音,希望选取合适地区先行氢能产业发展示范,吸取纯电动汽车的发展经验,避免一拥而上造成同质化、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骗补”现象的出现。
实际上,近年来氢能产业发展火热,由于顶层设计的缺失,已经出现了重复建设的苗头。因此,四部委选定特定地区进行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是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十城千辆”可能是最合适的实现形式。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奖励范围可能将包括上游的零部件和下游示范应用,而不仅在销售端进行补助。
根据“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的条件,可以理解为将选拔“经济实力和产业基础好,氢能产业发展较好,拥有适合氢燃料电池汽车落地场景”的地区。因此有经济实力、产业基础但氢能产业发展不积极的地区不一定能入选名单,如深圳、南京等。同理,仅仅氢能产业发展好未必能入选示范名单。
根据政策文件,氢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已经取消,入选名单的城市和地区才能获得国家“以奖代补”形式的支持,由此将获得极大的政策和资金优势,从而在产业发展上取得领先。根据“十城千辆”的经验,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名单将不止一个批次,本次未能入选名单的城市和地区应加快氢能产业建设,争取进入后续批次的名单中。
“十城千辆”是否能够奏效?
2009年1月,工信部等四部委联合启动“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主要内容为,通过提供财政补贴,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每年发展10个城市,每个城市推出1000辆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涉及公交、出租、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
表1?“十城千辆”各批次城市名单
据科技部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25个城市共示范推广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2.74万辆,每城平均拥有量为1096辆,基本达到了推广目标。但实际上推广的汽车大多集中在合肥、杭州、深圳、北京等寥寥几个城市,大部分城市未达标,如第二批入选的唐山推广不足50辆。因此,很多人认为“十城千辆”的推广成绩并不理想,甚至有人用“烂尾”来形容。
“十城千辆”成效不佳的基本原因可以简单归纳为“买不起”和“买不到”。
“我们现在面临的情况是无车可选、无车可买。全国做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很多,但是真正去咨询购车时却都表示无车可卖。”时任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汽车工业处处长何秀林说道,“车价的高昂也是阻碍我们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纯电动乘用车比普通车要高三倍,电动环卫车更是高出5倍。”
但这并不能说“十城千辆”是一个失败的尝试。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都要经历“试验室-小试-中试-大试”四个阶段,而从新能源产业来说,由于没有可照搬的模式,“十城千辆”只能起到一种探路的作用,就是从试验室走向小试这个阶段。正是这样的尝试,维持了企业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热情,才有在2014年新能源汽车突飞猛进的发展。
目前燃料电池汽车正处于市场导入期,长久以来大量燃料电池产业链上的企业处于亏损的状态。亏损之下对研发的持续投入将不可持续,因此政府对于产业的引导与支持是必要的。“十城千辆”未必能使燃料电池汽车走上高速发展的车道,但能对技术发展路线进行定调,并保持企业发展的信心。
突破技术,降低成本,才能实现产业的良性循环
回顾十年前的“十城千辆”,由于成本和技术的原因,生硬的推广难以形成合理的商业模式。由政府提出采购计划,当地汽车企业造好车再由本地公交集团购买,这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循环。过高的采购成本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过高的运营成本和维护成本让商业模式难以成形。
目前燃料电池汽车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燃料电池汽车采购成本与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昂,站售氢气价格缺乏经济性,这都阻碍着燃料电池商业化进程。买车并不难,难的是建立一套产业体系,如园区建设、产业链经济、突破核心技术。
“2012年电动大巴成本过高,即使有补贴公交公司也不愿意采购。但到了2018年,大家都愿意买电动大巴了,因为成本下来了。”武汉某燃料电池企业对氢云链如是说道,“未来燃料电池成本下来了,大家自然就愿意购买燃料电池汽车了。”
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示范的目的在于技术验证、反馈迭代和积累管理经验并形成标准,若再次实施“十城千辆”示范工程,应将主要目标定在产业链建设、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本降低,而非汽车推广数量上。
“我们的目标是去去补贴化,燃料电池产业不可能一直靠补贴生存。这不仅需要取得技术突破,也需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共同努力。”一家燃料电池企业告诉氢云链。
有了纯电动汽车产业的经验后,在燃料电池汽车的发展上不应再盲目的追求数字效应,数字并不能代表成功和成绩。“以奖代补”,也不应只奖励汽车销售,应当更多地奖励核心零部件、基础设施和运营环节。
借助规模化示范运营,突破核心技术,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条,建立完善的管理标准体系,降低成本,才能成功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买特斯拉有补贴吗
1、财政部对混合动力汽车的补贴按照节油率分为五档补贴标准,最高每辆车补贴5万元;纯电动汽车每辆可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每辆补贴25万元。
2、十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车另有标准,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分为使用铅酸电池和使用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两类,最高补贴额分别为8万元/辆和42万元/辆;纯电动汽车补贴标准为50万元/辆;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60万元/辆。
3、2010年6月,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4、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5、明确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这是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新增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贯彻落实这项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6、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通知第六条明确,所称节能汽车,是指以内燃机为主要动力系统、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优于下一阶段目标值的汽车。
7、在北京的购车摇号政策中,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享受单独摇号。
扩展资料:
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联合为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授牌,并明确了政府将通过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的模式鼓励企业生产、研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此举将推动我国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迈上新台阶。
试点推广,即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对有关公共服务领域示范推广单位购买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也将给予补助。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认了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此外,示范推广单位必须采取招标方式择优采购,并确定车型、数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等。
百度百科-新能源汽车
汽车企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政策环境
购买资特斯拉没有补贴。
特斯拉没有补贴,只有国产新能源才有补贴。特斯拉不在补贴目录中,不可能获得补贴。根据国家政策,只有进入到《目录》中的车型才可享受国家补贴,也就是还得通过工信部这一关。
如果特斯拉国产,可以拿到新能源补贴,按照目前的续航标准,Model 3可以拿到6.6万人民币的补贴(国补4.4万+2.2地补),加上没有了25%的关税,粗略计算,价格将下降到约21万人民币。
扩展资料:
2018年国产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1、纯电动车:
综合续航里程低于 250 公里的不予补贴,去年这个数字为 150;
综合续航里程低于 400 公里补贴统一为 1.8 万,大于等于 400 公里的统一补 2.5 万;
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补贴标准提高到 125Wh/kg,此前为 105Wh/kg;
2、插混:
补贴起步仍为 50 公里(综合工况);
补贴金额由 2.2 万降至 1 万;
3、正式取消地方补贴;
4、过渡期为 3 月 26 日-6 月 25 日;
人民网-新能源车补贴再降50%
中国汽车报网-首批新能源汽车补贴目录出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