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摇号政策最新消息查询,2021年天津汽车摇号政策最新消息
1.天津摇号新政策
2.2022天津摇号新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汽车消费,带动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天津市在2022年出台了专项摇号新政策,增加2万个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长期参与摇号但未中签的市民更容易中签,不过该活动目前已经结束,此次活动中签率高达53.11%,以下就是关于新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专项摇号活动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26日14:26开展天津市专项摇号活动,中签结果可在活动当天下午查询。
二、专项摇号活动申请条件
1、截至2022年9月30日,个人已经累计在本市参加过60期以上(含60期)的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且未曾中签,申请人可以在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系统的个人主页查看累计参与期数;
2、个人已报名参加2022年本市第10期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并且通过资格审核;
3、本次参加专项摇号活动的中签者,必须要在我市购买新车并完成上牌。
三、专项摇号活动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系统,进入个人用户页面,点击参加此次转向摇号活动,与平时的报名摇号流程相同。
天津正在酝酿取消摇号吗?
并没有,天津市之所以从2013年开始出台摇号政策,其主要目的还是在于对汽车的增量实施限制,而实施限制的原因无非就是尽可能地缓解市内交通的堵塞状况,让汽车相关配套以及配套设施赶上汽车保有量的增速,同时,也有助于减缓天津市内大气污染的程度。
尽管天津市自出台摇号政策以来,空气质量每年都有所提升,但最近几年天津市出现雾霾等重度污染天气的频率还是比较高。而且随着市内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大,交通拥堵情况也越来越严重,据相关数据统计,2021年天津市年度平均通勤时耗为42.15分钟,排名全国第三,仅次于北京和上海。
法律依据: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其中每年5月26日配置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每年6月26日、12月26日配置普通小客车指标,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
天津摇号新政策
》》》2022天津普通小客车专项摇号活动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我市关于促消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2022年内定向增加投放2万个个人普通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面向仍在摇号且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的“未中签”申请人进行配置。具体安排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参加专项摇号活动的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已报名申请参加2022年第10期个人摇号活动,且通过资格审核。
至2022年9月30日,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本市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未中签。
本次专项摇号活动的中签者须在我市购置新车。
二、申请、取消申请及资格审核
报名申请
符合专项摇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28日0时—10月8日24时前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前往政务服务窗口,进入个人中心界面,选择参加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活动。申请人未选择参加专项摇号活动的,不影响其参与2022年第10期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
申请人是否“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活动未中签”以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历史摇号记录为准。“个人普通车摇号中签次数查询功能”目前已开放,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查询。
取消申请
申请人需要申请退出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配置的,应当在2022年10月18日前提出申请。
申请人单独取消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申请不会影响2022年第10期个人摇号活动;申请人若取消2022年第10期个人摇号申请,会一并取消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申请。
2022年10月8日24时后取消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申请的,将无法再次申请参加本次活动。
资格审核
指标服务机构于10月23日公布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者前往政务服务窗口进行查询。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编码,纳入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
三、活动时间安排
10月26日下午2:26开展专项摇号活动,中签结果将于当日下午公布。在专项摇号活动中未中签的申请人,自动参加2022年第10期个人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
2022年第10期摇号和竞价活动的受理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不变,竞价活动定于10月25日开展,摇号活动定于10月27日开展,相关公告另行发布。
四、指标使用事项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指标所有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自指标过期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我市增量指标申请。
通过个人专项摇号指标登记的车辆,可产生更新指标;再次更新时不限制车辆购买条件,可以用于普通车、节能车或者新能源车办理登记。
五、网站网址及咨询电话
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址:xkctk.jtys.tj.gov.cn;天津市小客车调控咨询电话:022-12345。
特此通告。
2022天津摇号新规
法律分析:2021年5月31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其中明确:2021年内新增35000个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
法律依据:《天津市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
一、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
2021年内新增35000个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的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根据《天津市人民关于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31号,以下简称《调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指标使用管理:
1、取得小客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政务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2、单位和个人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以下车辆登记业务,除持有有效指标证明文件外,还应当符合公安交管部门规定的办理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一)注册登记;
(二)转移登记;
(三)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四)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五)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六)营运小客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公共事业专用车辆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3、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最新政策:
01、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
2021年内新增35000个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每月具体指标配置额度由市交通运输委统筹安排。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的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根据《天津市人民关于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31号,以下简称《调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02、放宽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2025年5月31日前,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参与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并在本市购车的,将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调整为近12个月。京、冀户籍人员参与本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的,按照《若干措施》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03、设置投资类其他指标
2025年5月31日前,在本市购车的纳入统计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其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或当年新开工项目总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当年可直接申领1个投资类其他指标,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增加申领1个投资类其他指标,每年不超过4个;投资额超过1.6亿元(不含本数)的,超过部分按照《调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04、引导个人与单位理性参与指标申请
通过摇号方式取得小客车增量指标但逾期未使用的个人或单位,自指标过期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05、提高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通行便利
使用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申请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高峰时段预约通行凭证的次数为每年不超过24次;每次办理的预约通行凭证有效期为连续的7个自然日,如办理预约通行凭证时当年所剩天数不足7个自然日,则以当年剩余天数为准。根据外环线以内区域(不含外环线)道路交通拥堵状况,使用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申请预约通行凭证的次数由市公安局适时进行调整。(市公安局负责)
法律依据:
根据《天津市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津发改〔2022〕280号),今年年内将定向增加投放2万个个人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专项摇号活动,面向仍在摇号且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含60期)的“未中签”申请人进行配置。
个人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活动将于10月开展。参加专项摇号的申请人须至2022年9月31日已累计参加60期以上(含60期)本市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活动未中签,并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同时本次专项摇号活动的中签者须在我市购置新车。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