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汽车三包”有法可依

汽车三包法出台后的喜和忧,汽车三包法细则

汽车三包能不能实施起来还不好确定,不过要是能实施起来的话,价格肯定会上涨,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嘛,此外汽车三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对消费者来说也不是那么容易实现包换的,毕竟法律不健全。, 第三方检验机构不权威。

新“汽车三包”有法可依

汽车作为当代社会的大宗消费之一,售后问题一直是众多车主们最为头疼的事。

辛苦打拼多年,好不容易攒下一点积蓄,甚至不惜背上金融,只为与最爱的家人孩子出行时有个遮风挡雨之处。

可谁知不良商人那个黑心呐,买车前百般讨好,笑面相迎只恨生不逢时不能相认;买车后,不管不顾,若来保养便大门敞开,要来维权却投诉无门。

根据中消协发布的《2018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情况分析》来看,我们车主对于汽车的投诉主要体现在“售后服务”、“合同”和“质量”三个方面上。

这其中售后服务的投诉占比达到32.2%,合同问题以及质量问题投诉各占总投诉的20.7%和20.0%。那么关于售后投诉中我们广大车主投诉最多的是什么呢?

售后问题中占比第一的是“不履行三包义务”,第二项则是“不履行售后承诺”,看来即便国家有明文规定汽车销售商要履行三包义务,但真正能落实到明处的,愿意搭理消费者的恐怕没有几人。

汽车新三包即将上台,能否惩罚黑心4S店?

汽车消费者的苦大家有目共睹,关于“汽车三包”问题的投诉也越来越多,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终于开始有所行动了。

新版的《新版汽车三包规定》将要正式出台!在本月20日的中国车商高峰论坛现场上,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对此作出了详细说明:

变更一

原汽车三包规定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这次三包法规更新,将5次故障变更为4次,将累计超过35天缩减为30天,对于消费者来说肯定是有利的,减少了与商家扯皮的时间。

变更二

这次新版的汽车三包规定还将会引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此举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对那些拒不履行汽车三包法规的商家进行更加严厉的罚款!

原本对拒不履行三包法规的商家最高处罚额度是3万元,新版三包规定将处罚额度提升至50万元,另外要求汽车主机厂也必须支持并且配合经销商实施三包工作。

即便如今整体汽车市场并不景气,4S店也没法从买新车的客户身上薅太多羊毛,但是区区3万元相比换车、退车的支出可划算太多了。

一辆汽车售价从几万到十几、数十万不等,一旦退车亏损可不少,如今罚款提升至50万,一些业绩稍差的门店在搪塞无辜车主时也得掂量掂量罚不罚得起了。

变更三

针对新能源汽车制定新规定,新版三包中对“动力蓄电池”和“电机”进行了归类,都属于“家用汽车主要系统中”与“发动机”和“变速箱”归为一类,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和电机出现故障,同样享受免费更换总成!

另外,我们新能源车主们比较关心的续航问题,新版三包法规也将规定主机厂对电池提供质量担保,明确要求车企必须在纯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上标注其衰减值,告知消费者电池每年的性能衰减量是多少。

可以说新版的三包法规明显更加向着消费者的权益倾斜,这固然是好事,但我们作为消费者在遇到所购车辆出现问题时,也应该更了解一些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与其浪费自己的唾沫和精力和精明的售后人员周旋,不如直接把三包法规丢其脸上,拿起法律法规的武器怒怼之。

诚然就目前国内汽车市场的维权环境并不乐观,维权之路也甚是难走,如果有车主朋友真遇到些汽车问题,却投诉无门时,也可告诉我们代为发声,虽然声量有限,但也愿尽绵薄之力!

最后,我知道肯定还有很多车主朋友尚未了解目前的汽车三包权益有哪些,在此列出供大家参考,不至于被无良商家诓骗:

现行已实施六年的汽车三包内容如下:

1、退换货

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2、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

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新“汽车三包”有法可依

汽车三包规定,指的是《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它是我国汽车产品质量担保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2013年10月1日,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这也是汽车三包规定实施6年来首次迎来修订。

2019年5月24日,中国消费者报社联合慧科讯业在京发布《消费者满意度与汽车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2019版)》。发布会上,针对业界关心的新能源车三包问题,邱丽君表示,在此次修订稿里已经“有所体现”。

“事实上,2013年出台汽车三包规定的时候,新能源汽车还没有在市场上得到广泛应用,因而汽车三包规定里对这方面没有做详细的表述。”邱丽君表示,“这次修订,把关于新能源汽车一些三包的条款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细化。希望通过制度完善,为汽车行业和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共赢局面。”

质量问题频发汽车三包完善“新能源”选项

新能源汽车在我国汽车市场持续升温。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总销量125.6万辆,同比增长61.7%。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销售105.3万辆,同比增长82%;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机动车保有量数据,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61万辆,全年增加107万辆,纯电动汽车保有量211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06%。

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持续上扬和保有量的增加,新能源车的质量问题凸显。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据,2018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召回数量达13.8万辆,涉及7家厂商,召回率较高。

有业内人士表示,与发展了100多年的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时间短、发展速度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问题。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副主任王琰透露,当年三包规定起草的时候,并没有把电动汽车的动力蓄电池行驶电驱动电机和电控系统单独纳入退换车的条款中,因此,这也是这次修订的重点内容。

“汽车三包规定中针对传统能源汽车的发动机、变速器及其主要零部件,有具体的换、退车条款,但并没有将新能源汽车,特别像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重要部件纳入对应的换、退车条款中。”王琰表示。

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电动汽车主要零部件的三包政策。

具体来看,意见稿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作为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车主要系统,纳入免费更换总成的规定范围;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与其主要零件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纳入退换车条款;要求生产者将动力蓄电池放电容量衰减限值和对应的测试方法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在退换车条款中补充了家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故障。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修订将有助于汽车“三包”规定与时俱进,增强消费者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消费信心。

投诉解决率不降反增,消费者权益保护“仍在路上”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掀起轩然大波后,社会各界对汽车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的诚信缺失和金融服务费暗藏猫儿腻提出了不少质疑。舆论步步关注的背后,折射出的是消费者的维权困境。

全国消协组织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的数据显示,2016年~2018年汽车产品(含零部件)每年的投诉从2016年的1.5万件上升至2018年的1.9万件左右,投诉量逐年增加。而投诉解决率则从2016年的73.84%下降到2018年的67.8%,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有分析认为,尽管中国汽车市场产销已经连续10年蝉联全球冠军,但对于汽车消费者权利的保障,无疑仍“任重道远”。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看来,汽车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五大领域。一是经营者巧立名目,消费者辨识难;二是经营者不提供凭证,消费者取证难;三是产品质量出现纠纷,消费者鉴定难;四是经营者推诿扯皮,消费者协商难;五是维权涉及问题复杂,消费者投诉解决难。

王琰透露,除了对电动汽车三包规定的修订外,本次修订还将重点关注三包补偿系数的调整、三包日期的计算等问题,并拟建立“三包责任争议第三方处理机制”等,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针对当前消费者退换车支付使用补偿费用偏高的问题,将使用补偿系数n从现行《汽车三包规定》中的0.5%至0.8%,调整到上线不超过0.7%、下线不封底。

同时,此次修订增加了推动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第三方处理机制的规定。“拟借鉴美国等汽车大国的做法,推动构建汽车三包争议第三方处理机制。”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除了加快修订汽车“三包”规定外,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汽车销售行业开展,切实破除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潜规则,坚决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更好地规范汽车行业发展,推动汽车消费升级扩容,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