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众汽车三包有效期如何规定

2.汽车行驶本在中途更改非营运转营运,还属于三包范围吗

3.新的汽车三包规定中包修期限和三包有效期限有什么区别?

4.一汽-大众三包政策与国家规定完全相同吗?

大众汽车三包有效期如何规定

营运车三包维修赔偿标准-汽车三包新规全文关于营运车

大众三包有效期内,产品质量问题可享受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免费车辆维修服务,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有条件车辆更换或退货保障。

根据一汽-大众三包政策:产品质量问题可享受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免费维修服务;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有条件车辆更换或退货保证。质保期超过国家三包政策规定的3年或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除了家用车,还为公务用车提供3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维修服务;为营运车辆提供1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服务。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大众品牌将根据三包规定,最大限度满足您的需求。2013年9月2日前购买的车辆是否享受一汽-大众“三包”政策?不可以,2013年9月2日后的用户凭经销商开具的发票即可享受“三包”政策。客户通过非授权经销商购买的车辆能否享受“三包”政策?您只能凭经销商开具的新车发票享受三包服务。家用车卖给别人,“三包”政策还会继续有效吗?只改变用户,不改变车辆用途,在原有基础上继续享受三包政策;如果使用情况发生变化,只有保修服务可用。退车或退货时,选装包或增加的精品配件能否按三包政策办理?符合退换条件的,选装包和原车享受“三包”政策;安装精品配件,按照销售合同规定解决。车辆、工具等享受“三包”政策吗?享受与车辆相同的保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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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驶本在中途更改非营运转营运,还属于三包范围吗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章 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的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下列情形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修理时间:(一) 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VIN)等定制的防盗系统、全车线束等特殊零部件的运输时间;特殊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二) 外出救援路途所占用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新的合格的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更换的,销售者应当及时向消费者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

第二十三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第二十四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更换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家用汽车产品证明。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退货条件的,销售者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并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退货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按照本规定更换或者退货的,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销售者依照本规定应当免费更换、退货的除外。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使用时间、使用状况等因素在0.5%至0.8%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家用汽车产品更换或者退货的,发生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自收到消费者书面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二十七条 消费者遗失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凭证的,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消费者向销售者、生产者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继续享有相应权利。按照本规定更换家用汽车产品后,销售者、生产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三包凭证,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发生家用汽车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三包凭证应当随车转移,三包责任不因汽车所有权转移而改变。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破产、合并、分立、变更的,其三包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新的汽车三包规定中包修期限和三包有效期限有什么区别?

第五章三包责任\x0d\第十七条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x0d\第十八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x0d\\x0d\区别:\x0d\1、时效上\x0d\包修期:时长为三年六万公里。\x0d\三包期:三包法规定三包有效期:时长为二年五万公里。\x0d\2、性质上\x0d\包修期内:车企的规定,具体部件的保修政策按因车企的不同,所生产的不同系列产品包修期也会有所不同,具体以随车相关资料条款说明,履行相关部件或总成件的保修政策。\x0d\三包期内:三包法规定的内容。依法确立的,适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若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x0d\\x0d\共性(即三包期与包修期内的排除免责行为):\x0d\1、车辆类型限为家用汽车。\x0d\2、易损耗零部件超出生产者明示的质量保证期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x0d\3、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和“三包期”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x0d\A、消费者所购家用汽车产品已被书面告知存在瑕疵的。\x0d\B、家用汽车产品用于出租或者其他营运目的的。\x0d\C、随车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但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而造成损坏的。\x0d\D、当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而造成损坏的。\x0d\E、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x0d\F、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x0d\4、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三包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x0d\\x0d\以上部分内容摘录国家质检总局“汽车三包法”相关内容。

一汽-大众三包政策与国家规定完全相同吗?

1) 国家规定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6万公里”,一汽-大众将保修期延长至“3年或10万公里”;(2) 国家“三包”政策只针对“家用汽车”,一汽-大众非家庭用车也给予了包修政策:对营运汽车执行“1年或10万公里”的包修政策,对公务用车执行“3年或10万公里”的包修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