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定点维修承诺书

2.车辆维修保养合同_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范本

3.为什么单位的汽车维修要通过招投标

4.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汽车定点维修承诺书

汽车维修保养招标文件-汽车维修保养招标文件模板

一、企业法人代表人李庆珍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建立健全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网络,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在营业场所明示。

三、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台账记录。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四、配备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均符合有关规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维修派专人负责。

五、建立和健全各类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专人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每月到作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六、严格按照二级维护作业流程进行车辆维护,保证三检制度落实到位,做到“谁检查,谁负责”。

七、认真落实维修前、维修中、修竣后的质量检验规定。对汽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检验合格后,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八、按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承修机动车辆,不超范围经营。不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擅自改装机动车。对维修配件实行入库检验制度,不使用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凡涉及汽车安全部件的维修,均加强检验或检测。

九、不出具二级维护虚资料,对维修竣工出厂保质期内的车辆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上报。

2015年元月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保证车辆维修质量更好,防止机械事故发生、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对车辆维修质量要求如下:

一、 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按规定的作业范围或说明书进行作业、不漏项和减项作业。

二、 严把配件购关,不得用冒伪劣配件。

三、 严格车辆竣工出厂检验,合格后由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签发出厂合格证,不倒卖合格证,未维修和未按工艺规范项目进行维护的车辆不签发合格证。

四、 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按照浙江省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条款执行。大修保证里程20000公里或者100天,二级维护保证里程5000公里或者30天,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日期里程2000公里或者5天。

五、 不修报废车辆、不修无证、无牌车辆、不拼装汽车。

六、 不乱收费,严格按本服务站公示制定的工时定额标准收取工时费,不偷工减料。

七、 加强人员培训,各工种、岗位不使用未取得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的人员。

八、 加强修理过程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修理技术档案,记录内容真实、准确、集中专人规范管理。 监督单位: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承诺单位:宁波市江北红梅汽车维修厂

.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承诺书格式

本厂热情为用户服务,承诺做到以下各点,请广大顾客监督执行。

1. 二级维护车辆24小时以内竣工出厂,整车与总成修理工期经与顾客商议为 天。

2. 维修车辆使用配件不以充真,以旧充新,以副品充正品。

3. 合理收费。

4. 车辆竣工出厂后质量保证期为:

小修:

一级维护:

二级维护:

整车或总成修理:

企业名称:

日期时间:

车辆定点维修购项目招标书

学校因工作需要,对学校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进行招标购,为了共同做好本次招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要求

1、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为汽车维修行业三类企业以上,必须提供重庆市车辆维修管理处颁发的维修许可证。

5、按照招标书中的要求,制作完整详细的《维修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包括招标书第二项中的所有要求,其他增设服务和优惠条款(例如:对招标人车辆提供全年不限次数免费洗车服务等)由各投标方根据自身条件提供,该承诺书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参加招标单位注意事项及要求

1、必须按投标人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必须对招标人维修车辆实行电脑建档管理。要通过计算机对车辆的基本情况、维修档案、汽车配件材料、计费结算等进行管理。车辆基本情况还包括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记录、车辆检测记录和其他应建档案的记录。车辆维修档案包括所有维修内容、24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项目、维修服务费用记录及其他应当建挡的记录。

3、要对招标人不同车型、不同使用年限的车辆有针对性地制定维护、保养方案。

4、实行全天候24小时无日全方位的急修、救助、保险、理赔、咨询等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施救电话、投诉电话。

5、若送修车辆在途中出现故障无法送至修理厂时,中标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赶到故障地点排除故障。

6、维修工时的最高时限不得超过相关规定时限。

7、配件费由中标方按市场最低价向招标人进行报价,并经使用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用户有权自行购配件委托中标方更换。

8、中标方应对所提供的汽车零配件和维修项目的质量负责,汽车零配件应为正厂零配件,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包换包修,做到优质服务,优先服务。

9、一般情况下必须使用原厂配件进行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代替品进行更换的,必须先得到使用单位的`书面确认。

10、在合同期间内,应保证维修费用的平稳性,一般情况下维修工时费、二保、年检、特检费用、配件费用不变。遇重大价格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双方协商后再行定价。

11、中标方必须执行车辆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行业规定的标准执行,即:发动机大修保证3年;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不少于20000公里或100天;二级维护行驶不少于5000公里或30天;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行驶不少于2000公里或10天。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自维修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12、质量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厂家负责,维修厂家应负责返修,工时费全免,重复使用的配件免费,其他配件另算。如维修单位需要,还应提供返修期间的工作用车。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控验制度,车辆返修率控制在5%以内。

13、维修厂家必须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送修单位提高汽车维修优质服务,做到“维修及时、质量优良、价格优惠”,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小修不过夜、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14、维修厂家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遵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坚决杜绝弄虚作、冒伪劣、虚报费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15、维修厂家应于每月10日前向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报送《车辆定点维修情况统计表》和《车辆定点维修费用结算单》。

三、评标说明

1、招标人将在学校内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投标人的状况(包括:维修厂地点、周边交通状况、营业场所、检修技术实力、检修设备等)进行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务必派送出专人全程陪同介绍,考察内容及相关资料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中标方必须自觉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检查。在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车辆定点维修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购法》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维修协议。

(1)无正当理由拒修的;

(2)保修期内确因维修质量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

(3)弄虚作、虚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的;

(4)使用冒伪劣零配件的;

(5)擅自提高车辆维修价格的;

(6)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7)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8)一年内被有效投诉2次以上的;

(9)拒绝接受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车辆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10)未按协议签订的服务承诺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的;

(11)未按时报送《车辆定点维修情况统计表》超过3次的;

(12)合同执行期间,定点维修厂家被行业主管部门降低资质的;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定点维修协议事项的。

4、投标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机动车辆定点维修招标事宜,配合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人员的现场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定标的重要依据。

5、如有发现未按照要求制作标书和进行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四、报价及投标方式

1、投标人将投标书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按招标书上的投标时间由投标方的代表自行带至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办公楼319室。

2、投标人需按照标书中的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维修服务承诺书》,《维修服务承诺书》和各项报价将作为评标的主要依据。未按要求制作标书的视为废标。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正街科能技校办公楼319室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65205189 传真:65202220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上午9:00前。

六、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在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办公楼216会议室。

投标人需出席开标现场。

七、中标办法

取综合评分法。根据评标标准,对企业综合评价、服务承诺及各项报价进行评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最高的三家中标,确定中标方后三天内通知中标单位。

八、学校车辆情况

序号

车牌

车型

品牌

行驶里程

购买日期

1

渝ac4500

轿车

奥迪a6l

28万公里

2004年

2

渝akn953

轿车

别克君越

17万公里

2015年

3

渝1909

小型客车

全顺17座

7000公里

2015年

4

渝akn190

越野

丰田汉兰达

8万公里

2011年

5

渝a25s75

越野

华泰特拉卡

17万公里

2015年

重庆市科能高级技工学校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_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范本

 车辆维修是指护、保养、 修理 。那么车辆维修保养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车辆维修保养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 范文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维修、保养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述条款执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凡购NJZC-2003B001招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合同条款;

 (2) 乙方递交的投标书;

 (3) 汽车维修企业状况一览表;

 (4) 维修工费报价表、维修材料和管理费报价一览表;

 (5) 质量 保证书 ;

 (6) 服务承诺;

 (7) 中标 通知书 ;

 (8) 送修方与乙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9) 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

 3、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本合同维修车辆送修和交接手续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4、维修费和材料费

 本合同所涉及的维修费按《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收费标准》和投标承诺的比例及维修材料报价一览表中的标准进行计算。

 5、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具体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合同纠纷,同送修方直接按合同要求及补充协议与乙方进行处理。

 7、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经南京市维修行业管理处鉴证,并在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市维修行业管理处(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甲方的车辆能够按时、保质、价格合理的得到维修,同时也确保乙方能够及时的得到结算,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一、甲方的车辆在需要维修、保养时,将车自行开到乙方维修厂进行保养维修。乙方根据自己的工作周期,适当提前安排甲方的车辆维修与保养,并在接到报修、报检车辆后,马上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送修人说明,在征得同意后,做出维修,并书写维修单,维修单注明报修时间、维修明细,维修单一式两份,由送修人签字认可,送修人拿回一联到财务挂账。

 二、所换维修件必须经过送修人确认,并将换下件交取车人带回备查,无原件的,视为未换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严禁多报维修项目、换件范围,否则一经查实,扣10倍维修款。

 四、乙方严禁超范围维修、小病大修,否则,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五、甲方每月为乙方结算一次维修费。乙方在结算费用时,要带好维修原始单、明细单,与甲方财务对账无误后,乙方为甲方提供,甲方为乙方结清当月维修款,乙方将结清的维修单据,交回甲方车辆管理人员保存。如当月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结账,上述程序不变,甲方为乙方开具欠款单,在规定日内结清维修款。

 六、乙方在为甲方维修车辆时,要提出最佳维修方案,确保甲方的维修最经济、最合理,并根据甲方的车辆情况,提出自己的维修建议,避免甲方车辆带病运行。

 七、甲乙双方无论哪方出现重大违约情况,都可以立即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付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当合同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本着相互理解态度共同解决争议,如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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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单位的汽车维修要通过招投标

一般选择投标都有两个目的,就是选择服务和价格都更好的供应商,有竞争才会降低成本,有竞争比较才会体现出哪一个服务供应商更好,因此单位汽车维修想要通过招投标,但是招投标一般都要具备一定的规模,比如需要维修的汽车有很多辆,或者一般维修费用很高。如果只有一辆,维修费又不大,那个招投标就可能实行不起来

车辆维修合同范本

 车辆作为我们日常代步工具,经常会出现各种问题,这时候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维修。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车辆维修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维修合同(一)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维修车辆

 1.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2.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3.颜色__________________

 4.车型代码/车__架__号

 6.行公里数________

  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

 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

 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

 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

 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

 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转账□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二)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共有小车____?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岳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

 乙方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

 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

 维修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保养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____元。

第五条

 维修服务:乙方实行__小时服务(含节日),车辆随到随____?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

 质量保证: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湖南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安全;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乙方保证所有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维修合同(三)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二、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四、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中须单独列出。

五、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六、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七、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取措施,甲方可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八、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九、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十、误期赔偿

 10.1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一、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

 11.3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二、税费

 12.1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三、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十四、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十六、乙方服务

 16.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十七、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