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_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百度百科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于2012年6月27日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包”政策明确规定了汽车制造商、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义务。“三包”责任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质保期不少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不少于2年或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的保修期和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家用汽车产品质保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如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将由具有三包凭证的维修人员免费维修(包括工时和材料)。如果在销售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天内或3000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国产汽车产品的发动机和变速器主要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和变速器。同时,“三包”政策还制定了相关的处罚制度,除了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外,还包括现金罚款,从1万元到3万元不等。从2001年至今,我国汽车“三包”政策历经12年终于尘埃落定,标志着我国汽车销售体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诚然,“汽车三包”政策正式实施后,我们仍将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举证难、认定难、索赔难”三大问题引起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但无论如何,“汽车三包”政策的正式出台,使其不再是纸上谈兵地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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