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简介

2.淮安市人民医院伤残鉴定星期天上班吗?

3.西安迪安检测机构电话

4.淮安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5.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6.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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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工伤赔偿标准,淮安市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淮安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参考2013年上年度即2012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

主要参考法律、法规、规章

法律:《社会保险法》;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或通知等。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淮安市 工伤保险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 淮安市 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 淮安市 工伤保险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 淮安市 工伤保险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 淮安市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淮安市 工伤保险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 淮安市 工伤保险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 淮安市 工伤保险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 淮安市 工伤保险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 淮安市 工伤保险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十一) 淮安市 工伤保险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淮安市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淮安市 工伤保险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 淮安市 工伤保险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5、 淮安市 工伤保险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 淮安市 工伤保险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7、 淮安市 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28844元*20倍=576880元。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十二)、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职工维权特别推荐:熟读《工伤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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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简介

一个月出结果。

病退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非因工伤残或患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经本人申请,由劳动鉴定机构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制度。

病退劳动能力鉴定,不同于医院对疾病的诊断。一般情况下是一个月出结果。

淮安市人民医院伤残鉴定星期天上班吗?

医院设神经科、精神科、医学心理科、脑血管病科、内科、外科、疼痛科、手足显微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口腔科和淮安市癫痫治疗中心、淮安市心理咨询中心,医院现有职工390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50多人,约占全院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设有影像科、检验科、功能科、药材科、社区医疗科等医技科室。拥有陀螺刀旋转式钴60肿瘤放射治疗系统、磁共振、全身CT、经颅彩色多普勒、全身彩超、肌电图、诱发电位、18导脑电图、脑电地形图、视频脑电图、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记数仪、酶标仪、大型高压氧舱、动态心电图和动态血压等先进医疗设备。

精神科是医院的第一大专科,目前有主任医师6名,副主任医师7名,对功能性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神经症及心身疾病等都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是本地区精神疾病治疗、康复、预防、司法鉴定及心理咨询的权威机构。近年来发表了许多学术论文,其中,获市政府科技成果奖三项。

脑血管病科是医院在神经专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又一特色的专科,采用颈动脉灌注、血液稀释及溶栓疗法治疗脑血管病,配合高压氧、He-Ne激光和系列康复训练,疗效十分显著,有效率达95%以上。

老年病科是在内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治疗老年病为特色的专科,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开设了无陪护病房,运用综合治疗手段,对老年常见多系统疾病(主要为老年心血管疾病、老年糖尿病等)采取综合治疗的方法,抢救了数十例危重症患者,均获得成功,同时顺应社会发展需要,开设老年养护病房,目前是我市较有特色的老年病专门治疗机构。

内科、儿科经过几年的发展,医疗技术和治疗手段均有了显著的提高。由于医院是市区西部唯一的市级综合医院,因此,内科承担着市区西部近十万市民的常见内科疾病的治疗任务,以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服务机构。

外科有副主任医师2名,主治医师3名,是市区西部唯一功能齐全的外科疾病医疗机构,承担着附近地段居民的常见外科疾病的诊治,同时还担负着附近地区突发性事件的急救任务。其中神经外科最新引进的计算机辅助设计脑立体定向手术系统,使医院的微侵袭神经外科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脑出血帕金森氏病等的手术治疗,以及癫痫外科、精神外科方面取得了很好的疗效。

妇产科对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及在新生儿保健、计划生育手术方面都有相当的技术实力,为周边居民提供了可靠的医疗服务。

医院还承担着淮阴卫生学校部分神经科和全部精神科课程的教学任务,培养了众多的专科人才。

近十年来,医院有五十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发表,十多人次获省、市科技成果奖。

医院在历次行风检查评比中,都名列前茅,获1995年“江苏省卫生行风先进集体”、1996年市“最佳医院”、1997年市“十佳医院”等称号,1999年起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2000被确定为淮安市职工医疗保险首批定点综合医院。 市卫生局组织的2006年度出院病员满意度第一名;省卫生厅组织的2007年度出院病人问卷函调第三名;2007年被评为苏北、苏中地区唯一一家省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先进单位。

西安迪安检测机构电话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星期天不接受鉴定委托。

伤残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而非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虽然设置有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也可能部分是该医院医生,但是与医院无关,工作作息不受医院管辖。当事人要在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需要先行与司法鉴定所订立司法鉴定委托书,具体办理该项工作的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统一的作息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不接受鉴定委托。

司法部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名称、司法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事项、是否属于重新鉴定、鉴定用途、与鉴定有关的基本案情、鉴定材料的提供和退还、鉴定风险,以及双方商定的鉴定时限、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029-62781500。

迪安医学检验中心隶属于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迪安诊断,股票代码300244),是国内最早从事基因诊断技术研发和服务的专业公司之一,也是是国内首批通过ISO/IEC17025以及IEC15189质量管理体系双认可的全国性连锁医学独立实验室之一;

出具的医学检验报告可被世界上47个国家认可;中心致力于医学检验技术的创新和服务,与世界500强的罗氏诊断建立了密切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应用最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技术,为客户以及患者提供精准快速的服务,并不断追求卓越的客户服务和满意度。

迪安围绕临床医学检验的全面产业化思路,提供包括临床医学检验服务、医学检验产品销售等全方位产品;

迪安已在北京、上海、南京、温州、济南、淮安、武汉、沈阳以及黑龙江等地设立分中心,市场覆盖了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地区和以北京为中心的环渤海经济带,并以此辐射整个中国。

2010年初由《科学时报》等单位主办的“中国检验医学年度(2009)评选” 结果在京揭晓,杭州迪安医学检验中心凭借在检验界的较高公信力脱颖而出,排名“中国检验医学优秀医学独立实验室”第一位。

迪安诊断另有下属的杭州迪安司法鉴定所,专注于亲权鉴定或称亲子鉴定。鉴定所接受各级司法机关、社会法人、公民个人的委托,提供所需的司法鉴定服务。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可以做亲子鉴定吗?

1)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全局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新闻信息、文字综合、办公自动化、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工作;负责工作督查、督办和催办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 市政府各项目标考核工作的落实; 负责税收科(调)研、综合调查和专题调研工作;牵头组织修定机关内部工作规则;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记录;负责市区地税系统报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市局会议室(报告厅)的调度和使用;负责市局机关图书阅览室的管理;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市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唐爱国

2)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拟定后勤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负责市局办公区地域内的安全、卫生以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与运行工作;负责市局全局性工作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做好各类文体活动室(场)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来人接待工作;负责市局公有房屋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积极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市区地税系统办公物资及设备的保管、分配使用、维修以及办理固定资产处置手续;负责市局车辆的购置、配备、调整、更新工作,保障市区地税系统各类公务用车、会议用车;负责对驾驶员的经常性管理与教育工作;负责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局办公区内外环境美化绿化工作;负责参加当地政府(街道)组织的综合治理、治安防范、交通安全、户籍管理等社会性工作; 组织后勤经营工作;完成市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黄卫东

3)人事处: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管理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市局机关和直属部门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另按有关规定做好机关党务工作;完成市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波

4)监察室: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软环境建设和行风建设评比工作;负责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内部财务审计和执法工作;完成市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红兵

5)基层工作处:

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体育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系统规范化管理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以及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规范化管理和综合考核等工作;完成市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徐亚东

6)计划财务处:

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地方税源的预测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负责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经费、财务、制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办理全市地税系统各类税收票证的印制、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税收会计核算、市区会计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市区各类社会保险费的入库、核算、划解等管理工作;负责市区各项基金、费的入库、核算、划拨等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税收退库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区财务收支、报帐、核算工作,负责市区代征代扣手续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税银库联网协调、维护和管理工作;参与内部审计工作;完成市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文虎

7)征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管理;负责指导个体、私营和零散税收的征管工作;负责缓缴税款的审核、呆帐税金的认定和死欠税金核销的审核;负责欠税及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工作;完成市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卢李华

8)税政一处:

负责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涉外)税收业务的管理和协调;组织和指导全市上述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负责人:王爱民

9) 税政二处 ( 基金管理处 ) :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以及城镇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国务院和省政府指定的各项基金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和指导全市上述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完成市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

10)政策法规处:

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法制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普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会办、备查备案工作和制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和汇编工作;开展税务行政许可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分配的其它工作;完成市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负责人:杜美霞

11)机关党委、工会办公室

负责市区机关党务工作、工会工作和扶贫工作;完成市局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党办负责人:贺荣忠

12)工会负责人:孙汉东  

13)纳税服务处:

负责市区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网站等纳税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组织与协调实施市区地税系统纳税辅导咨询、税收法律救济(不含行政复议与诉讼)等工作;负责全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法律制度,负责县区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指导。

12366 纳税服务中心

 12366 纳税服务中心负责及时提供有关办税指南、税务公告,解答涉及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咨询,解答有关地方基(资)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费率等内容的咨询,机构查询,发票咨询、提供其他涉及地方税收问题的解答等方面的咨询等工作。

负责人:陈述荣 1 ) 第一税务分局

负责淮安市市区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票管理、宣传培训和纳税服务工作。具体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有关规定;负责市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咨询;负责税收政策信息的发布;负责纳税人对涉税信息资料的查询受理及信息提供;负责纳税人的投诉、来访处理;负责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的培训的协调、计划制定、安排落实工作;负责 12366纳税服务中心的管理及日常运转;负责与工商、国税、技术监督、编委、民政、金融及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交换;负责市区范围内所有纳税人的开业、注册、变更、验证、换证工作;负责与信息处及市区其它税务分局的信息交换;负责上报市局有关税务登记信息;负责电子地图定位及纳税人户籍管理;负责纳税资料的计划上报、购领、发放工作;负责纳税人发票的计划制定、审批、购领、发售、缴销工作; 负责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负责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陈述荣

2 ) 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制定全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中的资料管理、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参与地税系统征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设备的配置、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负责人:王中明

3 ) 第三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清河区范围内纳税人各种涉税事项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核、审批、报批工作;负责未申报、未入库 (含社会保险费、各项基金、费)的催报催缴;负责辖区内税户动态信息核查;负责组织实施注销户调查、发票举报以及税务违章调查;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以及管理;负责经济税源的调查、预测和监控;负责纳税评估工作、日常稽核和涉外税务审计;负责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工作。负责纳税人申报、征收方式的确定,纳税鉴定的日常维护;负责核率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的核率(定)工作;完成社保费和各项基金费的收入任务,与市局稽查局同时接受税收收入任务的考核,责任同担、奖罚同当;负责个体税收管理工作,独自承担个体税收收入任务;负责欠税管理工作,负责清欠征管过程中形成的欠税;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事务管理及考核;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负责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赵剑峒

4 ) 第四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清浦区范围内纳税人各种涉税事项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核、审批、报批工作; 负责未申报、未入库 (含社会保险费、各项基金、费)的催报催缴;负责辖区内税户动态信息核查; 负责组织实施注销户调查、发票举报以及税务违章调查;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以及管理;负责经济税源的调查、预测和监控;负责纳税评估工作、日常稽核和涉外税务审计;负责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工作。负责纳税人申报、征收方式的确定,纳税鉴定的日常维护;负责核率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的核率(定)工作;完成社保费和各项基金费的收入任务,与市局稽查局同时接受税收收入任务的考核,责任同担、奖罚同当;负责个体税收管理工作,独自承担个体税收收入任务。负责欠税管理工作,负责清欠征管过程中形成的欠税;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事务管理及考核;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 负责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谢中东

5 ) 第五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纳税人各种涉税事项申请的受理、调查、审核、审批、报批工作;负责未申报、未入库 (含社会保险费、各项基金、费)的催报催缴;负责辖区内税户动态信息核查; 负责组织实施注销户调查、发票举报以及税务违章调查; 负责对税务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以及管理;负责经济税源的调查、预测和监控; 负责纳税评估工作、日常稽核和涉外税务审计; 负责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工作。负责纳税人申报、征收方式的确定,纳税鉴定的日常维护;负责核率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的核率(定)工作;完成社保费和各项基金费的收入任务,与市局稽查局同时接受税收收入任务的考核,责任同担、奖罚同当;负责个体税收管理工作,独自承担个体税收收入任务。负责欠税管理工作,负责清欠征管过程中形成的欠税;负责办税服务厅的日常事务管理及考核;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负责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周维锋

6 )稽查局

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完成市局税收收入、基金收入和社保费目标任务。对全市税务稽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实施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建立税务案件举报中心,受理各类举报案件, 组织对税务案件的审理与执行,建立健全稽查工作制度,强化对稽查工作的考核,对税收收入任务进行跟踪管理和分析,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统一全市稽查的政策执行口径,统一检查标准,组织会审会办等。

负责人:徐向东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的介绍

不可以做的,亲子鉴定是通过实验室来服务客户的,医院没有检测资质。

已出生孩子鉴定分为:个人鉴定和司法鉴定。

个人亲子鉴定,可以邮寄样本检测,可匿名,不需要证件,只作为个人了解报告没有司法效力。

司法亲子鉴定,必须到检测中心办理,报告可以打官司、报户口、公证等司法用途。

咨询 亲仁亲子鉴定。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是全日制公办院校、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淮安技师分院、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淮安市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基地。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创新求发展,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思路,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办学目标,有技师、髙级工、高职(大专)、成人大专、本科、中专、中技等办学层次,内设数控、电气、机械、信息技术、化工五个系部,还设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二类驾驶培训学校,开设二十多个大类专业。拥有先进的数控加工、模具制造、电气自动化、电子电工、机械、汽车驾驶、汽车维修、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维修、化工等教学实验、实训设备两千多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