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三包法

2.汽车三包法是什么?

2020汽车三包法全文,汽车三包法培训总结

今天,我们的汽车编辑要为大家介绍一下与汽车有关的知识。在平时的使用中,汽车常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朋友们中有人提出的汽车三包法的相关规定问题。不要担心,让我们来听听汽车编辑怎么解决这个疑问吧。2012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其中第五章详细说明了汽车三包责任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维修期不少于3年或驾驶行程不少于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而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则要求2年以上或驾驶行程50,000公里以上,同样也以先到者为准。这些期限自销售者出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家用汽车产品的维修期间,如该汽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证书向维修人员提出免费维修的要求,包括工时和材料费。如果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驾驶行程在3000公里以内(先到先得),发动机、变速器主要部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主要零部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在三包证书上注明。此外,在汽车易损件的质保期内如果存在产品质量问题,则消费者也可以免费更换易损件。易损件的种类范围和质保期由生产者在三包证书上注明,而生产者明示的易损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或者规定,具体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汽车三包法

2013年10月1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实践证明,《汽车三包规定》在落实经营者三包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倒逼汽车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3号令,公布了新修订的《汽车三包规定》,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在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汽车三包规定》的基础上,适应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扩大调整范围、严格三包责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较大幅度修改。

修订前的《汽车三包规定》共9章48条,修订后的《汽车三包规定》分为总则、经营者义务、三包责任、争议的处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42条。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调整范围、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承担主体、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家用汽车产品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技术机构的工作。第二章经营者义务,主要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按照汽车三包制度的要求执行出厂检验、信息备案、交付修理记录等义务。第三章三包责任,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限和包修期限、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条件、家用汽车产品更换退货的补偿标准和消费者损失赔偿的要求、三包责任转移、三包责任免除条件以及三包退换车再次销售和其三包责任的相关要求。第四章争议的处理,主要规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的途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权利义务、鼓励建立第三方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机制等内容。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主要对本规定涉及的用语进行了定义或者说明,明确了有关配套标准和规章生效的日期。

汽车三包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 1、汽车三包法的名词解释: 汽车三包即汽车的修理、更换、退货。 2、三包的内容: (1)修车: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 (2)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 (3)退车: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以下是关于汽车三包法的相关介绍:1、汽车三包法的名词解释:汽车三包即汽车的修理、更换、退货是销售者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国家质检总局于2013年1月15日公布的政策。2、三包的内容:(1)修车: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2)换车: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3)退车:发动机换两回仍不正常可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