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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此前,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今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至明年底。此次公告为9月底发布的文件,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实施以来,有效激发了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现就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06.8亿元,同比增长108.5%,其中7月份免征车购税71.7亿元,同比增长119.1%。

近日,第十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发布,本批次共包括158款车型,其中纯电动26款,插电式混合动力5款。于此同时,江铃汽车(JX1063TG23BEV)型号被撤出目录。

不过,对于计划买车的朋友,尤其是想购买新能源汽车来说,有两件事情变得很烦恼了!

购置税

去年年底,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而对于新能源汽车,自从2014年8月开始,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将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实行免征购置税,然而这份公告的截至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这就意味着新能源免征购置税的优惠仅剩半个月的时间。

如果现在购买的车售价为10万元,所需要缴纳的购置税为100000÷1.17×7.5%=6410元。如果是2018年1月1日后购买的话就得缴纳10%的购置税,也就是8547元,前后不到一个月两者可相差2137元。并且,车价越高,购置税差价越大。

所以要买新能源汽车的得早点下手了!现在北京地区的买车用户新能源车牌已经排到2020年去咯!